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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高邮:转正名额被冒名顶替(一)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2-10 15:52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扬州高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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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赵建文,是横泾邮电所的一名普通的乡村邮递员,1988年我顶替我的父亲参加工作,二十三年来,我为邮政事业奉献了我全部的青春和热血,可是这二十三年也是我全家忍辱负重,含冤受屈的二十三年,因为我的“转正名额”早在二十多年前就被人盗用了,直到最近才知道事实的真相。
一、事件起因:
1988年初中毕业的我顶替我的父亲赵义香进入邮电系统工作。这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一种就业方式,也是国家认可和支持的一种主要就业途径。为了能给我一个好的将来,我的父亲主动退养回家(或曰病退),拿着打了折的很少的生活费,而我也在风尘仆仆报酬低廉的“临时工”路上期盼着“正式顶岗”好消息的早早到来。
二、顶岗未果,名额被支局长某某某偷梁换柱给妻弟:
等待中,1990年的一天,我的父亲突然被支局长某某某叫到办公室,他让我的父亲在一份手写的退养报告上签字(这份退养报告正是这个领导指派另一个人以我父亲的名义写的)。然后该领导将这份我父亲签了字的退养报告送给上级领导批复,然而经过批复的“该小孩1988年正式顶岗”的报告却不告诉我父亲和我,而是故意找托词隐瞒。因为这份“既空下一个正式名额又能让一个小孩正式顶岗”的退养报告,经这个领导及个别局领导的巧妙设计已经成功地将“赵建文”替换成该领导的妻弟“某某某”。我和我的父亲被瞒在鼓里二十多年。请问在同一个邮电支所,职工的子女不能顺利顶岗转正,而一个初中没毕业,没有任何直系亲属在邮电系统的人却顺利“转正”,是何道理?理不通,情不顺!
三、 真相败露:
由于我“转正”一事迟迟没有结果,我的父亲含冤受屈,有苦难言,埋下病根,终于在2010年8月含恨离世,享年68岁。按照政策,我的母亲应该享受“遗孀补助”,可是在我去局里申请补助时,却被告知,由于我父亲“提前退养”,我的母亲不能享受这种待遇。这对我全家无疑又是一次精神上的蹂躏和打击,疾病缠身的母亲几近精神崩溃、精神失常。我全家生活贫困,经济困难,在横泾是人所尽知(母亲是农民,年迈多病无生活自理能力,我二十年来拿的是临时工工资,我妻子无工作,做小生意勉强糊口,还要供养一个在读的大学生女儿)。我全家欲哭无泪,苦告无门,我们一次次要求查看我父亲当年的档案,但一次次遭遇无情的拒绝,悲痛无奈之余,我以“同工同酬”起诉到法院(因无钱无力打漫长的官司,现暂时撤诉),经法院支持才看到父亲档案其中的一页,就是这一页档案暴露了当年的支局长及个别局领导隐瞒真相欺骗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导致我父亲早逝,母亲老无所养,我遭遇不公正待遇二十多年的结果。
四、 被逼失业,离开工作二十多年的邮政系统:
二十一年前的退养报告上白纸黑字写着“该小孩1988年正式顶岗”,现在因为我的维权,邮政局不惜作假证,伪证,恬不知耻丧心病狂地宣布我“与邮政局没有劳动关系”,使我被逼无奈离开我工作了二十多年的邮递员工作。我的心在泣血,精神快要崩溃。(详见告全市人民书)。
苍天可鉴,字字血泪,请党和政府为我做主,还我全家一个公道,清洗我全家二代邮政人几十年含冤受辱的不幸遭遇。
综上所述,为了伸张正义,为了含恨九泉下的父亲,为了母亲的晚年,也为了我做人的尊严和生存,我要坚定地控诉下去。
老百姓维权难,上访难,民告官打官司更难,但我坚信共产党始终要为百姓说话,让正义得到伸张,让恶人得到惩治。
五、本人诉求:
1、 调查我父亲赵义香、我赵建文、横泾邮政局职工“某某某”(当年的支局长的妻弟)档案,调查作假犯罪嫌疑人当年的支局长等,真相即会大白;
2、 由于当时是一批人顶岗的,可对比同批人的顶岗批复,戳穿阴谋;
3、 补偿我二十多年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4、 补发我母亲的遗属补助,安慰老人受伤的心灵;
5、 事情如得不到妥善处理,保留上访、信访、网络曝光、媒体曝光等各项权利;
六、附相关人员语录两条:
1、某局长:职工告局长,不得了,反了反了,要不惜一切手段,必须打赢官司;(事实行动是,开庭前宴请法院高层领导吃饭。可提供相关是视频证据。)
2、某了解真相的邮政员工:冒名顶替是真的啊,只是这个盖子不让你掀啊;
七、附件:
附件1:退养报告(附后)
退养报告领导批复全文如下:“该同志于一九八七年九月份换岗,一九八八年该小孩正式顶岗,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作病退处理。”(加盖高邮县邮电局人保股公章)结束后,转头一行又有一句:“小孩到单位后以委办投递性质使用。”(后面一句明显是后加的,自相矛盾,别有用心。)
附件2、关于退养报告及其疑点:
我父亲档案中的退养报告是法院调取的(见附件1)。退养报告中有个人申请、支局领导证明、市局领导批示。该退养报告存在如下重要疑点:
1、该退养报告与签名是当年的支局长叫赵玉春代写代签的,签好后让我父亲看了下又让我父亲签了名。两次签名设下圈套,用心险恶。
2、退养报告上的领导批复,当事人赵义香、赵建文包括其他职工都一概不知,只有邮电所负责人那个支局长知道。为什么剥夺当事人的知情权?居心何在?
3、退养报告中已批复“1988年该小孩正式顶岗”,为什么小孩赵建文没顶到岗?顶了岗的小孩子是谁?(顶岗嫌疑人是支局长的小舅子,请调查相关人事档案。)
4、1990年才申请退养,为什么1988年小孩正式顶岗,时间上存在冲突,怎么解释?
5、领导批示前面小孩正式顶岗,而后面小孩到单位以委办投递性质使用,前后矛盾,当时领导是何居心?
6、退养报告是当时的支局长指派他人代写的,写好后,叫赵义香签名的,所以在退养报告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笔迹的赵义香签名,当时那个支局长为什么指派叫他人代写?
针对以上疑点,本人分析如下:
1、代写退养报告,才会出现两个赵义香的签名,当时的领导是故意为赵义香设的局。代写人可作证指控那个丧心病狂的支局长的卑鄙行径。
2、当时顶岗的名额被他人占用了,是事实,顶岗时上级领导是怎么核实赵义香小孩的?全凭当年那个支局长的一面之词。渎职啊!渎职啊!
3、那个支局长的小舅子初中未毕业,又非邮电系统直系亲戚或子女,是通过何种形式进入邮电局成为在编人员的?就因为姐夫是当年的支局长!
4、时间上前后冲突、偷换字词概念等等行径,很明显就是为冒名顶替所行的拙作而已。
附件3、赵义香简历
附件4、赵建文简历
附件5、至省局及全国人民的一封信
另外作为我的亲戚们,他们一直按照局领导的意思与我沟通,劝说,做了我大量思想工作;但现任领导不能抱着新官不理旧事的不作为的想法,有错必纠,还事实真相,对受害者以宽慰和补偿,让受害人得到慰藉。作为我赵建文亲戚不希望事态扩大,不希望看到不好的结果,如果我赵建文及家人受到伤害,我的亲戚们将为我讨回公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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