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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靖江:车祸无法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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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9: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州靖江:车祸无法得到救助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3-21 16:14

  类别:交通出行

  区域:泰州靖江

  咨询求助:

  家乡各级领导:你们好!我叫朱红胜,江苏省靖江市人,入伍11年,现在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服役。我母亲蔡秀其(女、60岁、家住江苏省靖江市生祠镇大进村五组)在2012年1月11日早晨六点左右外出搬砖头时,被同镇跃进村孙家埭村民孙子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经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为不合格车辆.

  交通事故认定:肇事者孙子成负主要责任、蔡秀奇负次要责任)撞倒在乡村公路上,致使蔡秀其头部着地后昏迷,后经靖江市人民医院抢救,做了开颅手术,在医院治疗近一个月,共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肇事者孙子成一直以家庭贫困为理由,到目前只拿了9千元钱,便不肯再拿出医药费,并且在蔡秀其住院期间没有到医院去看望和护理过。

  我曾于2月20日左右向靖江市市长信箱写信反映此事,信箱答复为:“关于朱红胜来信反映其母亲蔡秀其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费用一直未全部落实,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帮其调解的编号2012000196“市长信箱”来信办理表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月27日,我大队生祠中队联系孙志成及蔡秀其家属就蔡秀其医药费问题进行再次协调。由于孙志成家庭贫困,无法立即拿出全部医疗费用,孙志成表示回家后尽全力凑齐医药费,尽量减轻伤者经济负担。蔡秀其家属也表示可以宽限一些时日。

  我大队将及时跟进掌握医疗费用筹集情况。”但是,现在时间又过了近一个月,对方依旧没有拿出一分钱来,下个月就要进行第二次的头颅修补手术,我不想我母亲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现在,我母亲虽然在家休养,但是身体恢复的不是很理想,大脑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经医院复查,还将在四月底或五月初进行第二次的头颅修复手术(第二次手术费还需要近6万元)。期间,我本人也曾向靖江市民政局、靖江市生祠镇人民政府和生祠交警中队等部门反映过肇事者孙子成不肯出医药费的情况,可当地政府以管不了为理由推给生祠镇交警中队,然而交警中队的答复是只能帮忙催一下对方,如果对方不拿钱也没有办法。

  现在我也很着急,由于工作性质等原因无法请假回家处理此事,也无能为力帮助母亲向肇事者催要医药费。按照医院规定,在做手术前费用必须全部到位,否则无法进行手术。我父母都是农民,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原本是靠母亲出去做苦力赚些钱来维持家庭的主要开支,现在母亲生活不能自理,靠父亲在家照顾,家中也筹不出第二次的医疗费用。

  现在,我只恳请家乡各级政府和领导帮助协调,让肇事者拿出医药费让其我母亲顺利进行第二次的头颅修补手术。不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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