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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戏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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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官戏弄百姓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4-28 12:52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盐城亭湖

  投诉报料:

  亭湖区五星街道东闸村领导戏弄老百姓

  关于我们上访反映拆迁问题,至今示解决,虽然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答应解决安置房一套,但是亭湖区五星街道东闸村戏弄村民,出而反耳,村领导口头答应,只要交一部分房款,就签办安置房合同,迟迟不予解决,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盐城市信访局以我们与拆迁人盐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了《盐城市房屋拆迁协议书(货币补偿)》为由,不予受理。事实上在当时的动员中,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对政策也没有很好的理解,可以说是在有关干部的蒙骗下草率签订了协议。

  后来,我们通过了解,与我们情况相同的拆迁户进行了比较才得知我们的补偿是不公正的,所以强烈要求主管部门为民作主,作出公正的处理。

  我再次把情况反映如下:

  我和丈夫、小孩三人同我母亲、小妹同住在一个宅基地上,该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我母亲彭妹(见盐建郊照000916),在该宅基地上我母亲和小妹居住厨房四间,另外三间主房屋权属于我们一家三口使用(见2001年9月29日市规划局发的修建通知单),也就是说在该宅基地上分别居住两户人家,地籍号同为22007024,在这次拆迁时,我们要求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分户拆迁,村领导和有关部门以两户同一地籍号为由不予采纳。

  但在我们村另外一处施正付及子施长林同住在一处的四间房屋,同样是一个地籍号22006038,面积为82.8平方米,A在拆迁时却作为两户处理[在第二批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初步结果公布名单上有施长林和我母亲(彭妹)]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响应政府号召,现就东闸村七组拆迁工作存在的疑问向你们反映,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出具合法的书面材料和理由。

  一、动迁组在东闸村七组第二次拆迁价格初步结果公布名单上有施长林(彭妹)两个名字共同出现在一个户头上。看到这种情况,我要说明的是:

  1、施长林居住的房子原为我母亲三十年前居住并所有,该房为旧时依照社员工分配所得,是不争的事实。

  2、动迁组工作经验丰富,面对这么简单的问题却不去找有关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欺瞒老百姓、盲目拆迁、利益他人。

  3、即使是施长林(彭妹)这种形式出现,至少说明它应为二人共有。

  4、施长林的名字是什么时候、通过什么途径、什么人加上去的。

  5、该房一直以来并未有任何组织或个人通知没收和出售,不能因为空置在那儿产权就没有了,劳动工分也得不到补偿。

  二、2006年由政府部门主办的拆迁动员听证会,会上提出三证拿出一证,符合居住条件的视为一户。我2000年前和母亲同住一个院子里,后来分家,有东西走向的主屋三间,因破旧翻新,有2001年9月29日市规划局发的修建通知单。我们村有很多相同的情况。(唐国喜、唐更兄)(陈玉莲、陈玉群)(严昌干、严吉华)等户。

  在这次拆迁时,动迁组和东闸村以同一个地籍号为由否定了我们一家三口的居住地和房产权,虽然据理力争,仍不予理睬,只是象征性的给了三万元了事。

  在房屋拆迁估价初步分户报告单上只有我母亲名下的由南北走向的附属房产,而且们名下的三间房屋产权却没有显示出来,我们的房屋哪去了?产权哪去了?

  我们多次上访反映,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解决一套安置房,并且东闸村领导叫我们付一部分房款,并且也答应我们款一付就签办安置房合同。但至今未办,本来就是拆迁不公平、不公正引起的这场纠纷,最终没有好好解决,反而还要我们付房款,有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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