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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男子被人打伤 法医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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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阴男子被人打伤 法医作伪证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5-18 19:56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无锡江阴

  投诉报料:

  今年5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电话会议上强调,从5月18日起至9月初,全国公安机关将敞开大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做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5月18日,也就是全国公安局长大接访的第一天,江阴“秋菊”早早地来到了江阴市公安局,受到了该局局长的接见,但双方却不欢而散。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阴市公安局,该局长透露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信息——90%的上访者都是无理的!那么,引出局长这番话的江阴“秋菊”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历时10年为父讨公道

  江阴“秋菊”朱彩萍今年46岁,其父朱锡才已于去年积郁成疾含恨去世。

  1994年,时年63岁的朱锡才因邻居李正荣违章搭建而与之交涉,不想人身竟遭严重伤害。医院X光片显示,朱锡才肋骨断裂4根,脾脏完全破裂被摘除,医院抢救时两次发出病危通知。朱锡才住院达半年之久,花去医疗费等4.6万余元,但还是落下了残疾。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江阴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以李正荣犯故意伤害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却被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又补充收集了33份确凿的证据,同时还查明了李正荣曾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事实,但仍被检察院退回。最终公安局改变案由为“过失伤害罪”才被检察院接受。法庭上,公诉人宣读完公诉词后,被告人李正荣抛出一份“自己头部也被朱锡才打成轻伤”的所谓法医鉴定,居然进行刑事反诉。对此,公诉人不予抗议,法官也照单全收,于是,一份荒唐的刑事判决书出笼了——被告人李正荣犯过失伤害罪,免于刑事处分,赔偿朱锡才1.4万余元。朱锡才对李正荣造成过失轻伤,不构成犯罪(因法律规定过失轻伤不能定罪),赔偿李正荣3百余元。

  1998年2月19日,无锡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从此,朱锡才及其女儿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上访。2003年无锡中院才通知朱锡才“不予受理”。在长达10年的等待中,朱锡才终日郁郁寡欢,最后一病不起含恨去世。朱锡才临终前对女儿留下遗嘱:李正荣的后台已经消失,你要继续为我申冤。

  法医为什么要违反程序作鉴定

  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却在公安执法环节上出现了不可思议的“错误”——

  朱锡才的医院X光片显示为4根肋骨断裂,而公安局法医鉴定只断了2根。朱彩萍曾北上京城南下上海走访了多家医院,专家读片的结论均为“4根肋骨断裂”。在伤害案件中,断裂2根还是4根肋骨,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量刑轻重。

  至于被告人李正荣的“轻伤”,朱彩萍说“根本没有真实性,邻居和办案民警都能证实李正荣当时没有伤情,我已向检察院的反渎职局举报了”。2004年11月28日,经过江阴市检察院反渎职局的认真调查,已查明李正荣的所谓法医鉴定“没有派出所的验伤单和委托书、没有病史记载”,从鉴定书上看,全凭李正荣“自述”。而1980年国家公安部颁布的《刑事技术鉴定规则》第7条规定:刑事技术部门,只承担办案单位有关犯罪案件的鉴定任务。受理鉴定的前提必须有办案单位的委托公函。那么,这份违反《鉴定规则》的法医鉴定是如何出笼的呢?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两份法医鉴定出自同一法医之手。

  本案的起因是双方打架,造成的伤害后果只能是“故意”所为,更何况,公安机关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掌握了大量确凿的证据:“李正荣骑在朱锡才的身上,用砖头砸、用拳头打、用脚踢”,但为什么“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如此充分确凿,起诉意见书却变成了“过失伤害罪”(双方揪扭倒地致伤——公安局侦查报告的原文)。这也许就是朱彩萍不断上访数年不止的根本原因!

  朱彩萍对记者说:“原因是李正荣的一个亲戚曾是当地一个主要部门的主要领导,直接干预了此案,政法部门的一些知情者都对我们表示同情,但爱莫能助。直到这位领导卸任,我们才感到有了一丝希望。”

  公安局长起初拒绝接受采访

  6月1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江阴市公安局须局长。须局长拒绝回答有关法医作伪证的任何问题,并再三要求记者关闭录音机。他认为朱彩萍到处上访的行为不可取,尤其反感朱彩萍向媒体投诉。记者对此作出了解释:“因为你对她说这个案子是正确的,所以她感到了绝望,才向媒体投诉的。”须局长否认说过这话,“但我听过她的录音,你确实说过此话。”在记者的追问下,须局长予以了解释:“因为她说她是正确的,而且态度很不好,她凭什么说这案子错了呢?所以我回答她,我们也是正确的。上访的人往往自己也搞不清楚,可以说90%的上访者都是无理的,有些上访者听了我们的解释都表示理解,只有朱彩萍摆着架势来吵架。”

  尽管须局长拒绝回答法医是否作伪证的问题,但记者还是“不知趣”地追问:“刑事伤势鉴定是否要凭办案单位的公函委托和病史记载?”“没有病史但有两名法医签字认可,你能说是不真实吗?至于公函委托,94年的执法环境不能与现在比,现在肯定规范了。”须局长还是回答了记者的疑问。

  对于伤势鉴定是否要有病史记载的问题,这在公安内部早有规定,伤者必须凭公安局开具的《验伤单》在24小时内就诊。过了24小时就不予认可,因为24小时后不排除发生其他的伤势。李正荣与朱锡才打架发生在94年11月2日,而李正荣的鉴定是在11月6日做的,既然没有病史记载,那么法医凭什么相信李正荣的伤就是11月2日造成的?

  对于记者的较真,须局长也道出了苦衷,他说:“这个案子毕竟10年了,更何况朱锡才也已故世,调查起来肯定有难度。但朱彩萍要相信公安局,只要有错就会纠正,毛主席也要三七开,谁能不犯错?只要我当一天局长,就要为老百姓公正办事。”最后,须局长透露了一个消息:“其实,朱彩萍来信访后,我们就开会讨论过了,还专门向市政法委递交了报告,要求由政法委牵头召集公检法协调解决。我们还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看来,须局长确实是个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干部。

  检察院反渎职局:85%的上访者都有冤情

  10年上访,朱彩萍也遇到了不少正直的干部,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位接待人员曾对本案提出了关键性的建议:要查明李正荣的这份法医鉴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今年5月18日,朱彩萍在须局长接待时,认为李的鉴定不合法,强硬地要求公安局追究法医的违法鉴定行为,令局长很不高兴。

  6月1日,记者随同朱彩萍来到了江阴市检察院反渎职局,她依据《鉴定规则》再次向检察官举报法医作伪证。反渎职局的戴局长接待了朱彩萍,他对朱家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并认为85%的上访者都是有冤情的,“不然谁愿意劳命伤财到处上访”,戴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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