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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农民称被民警无故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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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吴江农民称被民警无故关押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6-11 09:56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苏州吴江

  投诉报料:

  申诉书

  2010年8月24日晚上19:40许,在商业街农业银行附近,本人徐天富与朋友喝完酒骑电动车回家,路上与后方一个年轻人骑的电动车产生碰撞,双方产生了争吵。

  约19:50,年轻人拨打两次110,松陵派出所出警(据称一正式民警,一实习民警,两协警),现场处理发现无车辆受损及人员受伤,徐天富酒后状态,徐天富要年轻人道歉,年轻人不肯,于是徐天富不让年轻人走。民警最后当场放走了争吵的年轻人,将我一人带回了松陵派出所。后松陵派出所出警民警柳光毅(警号241556)只陈述了一句:“把人关在值班室,可能使用了约束带。”(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第二款: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注意采取的是保护性措施而不是约束性措施。)此时,时间大约为晚20:10许。当晚被带至派出所后,即被两名民警察打骂摁倒在地脱去衣物,用自来水对着嘴冲,说给我醒酒,后把我翻过来,穿着皮鞋踩我的腰。我被打晕过去一次。等醒后,又被用粗麻绳反绑在审犯人用的椅子上,嘴里还塞着一个干毛巾,一个民警用手掐着他的脖子,另一个民警用手指着我狠狠叫嚣:你敢跟我们老卵(吴江地方话,意思你敢跟我们狠)。

  晚21:40许,接到派出所通知,我爱人陈龙翠与儿子到达派出所,要求接我回家。而派出所一直拖延至25日凌晨。到我与妻子离开派出所的时间约为00:30分。

  后我向松陵镇派出所、吴江市公安局及苏州市公安局控告民警的不法行为,要求赔偿本人的医药费及误工损失,却未得到任何有效回复。

  后本人聘请律师调查处理此事,律师联系过松陵镇派出所与吴江市公安局监察科,但不论是派出所还是监察人员都没有给予我们一个正面的答复。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已经调查出一个真相只是懒得对我们进行理睬,还是压根都没有调查,只是想糊过此事。

  律师根据调查情况,提出以下几个疑点:

  1、      徐天富随身携带手机,为什么没有及时联系其家属?(派出所最后还是用徐天富手机与其家人联系的)

  2、      徐天富当时到底有无醉酒至需要约束?

  3、      家属到达派出所后,为什么不及时让家属将徐天富带回家?

  4、      从事发情况来看,徐天富与年轻人争吵,派出所出警时,双方都没有伤痕,为何从派出所出来后,全身是伤?(这有第二天的松陵卫生院及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历可证)

  5、      派出所警察到底有没有像徐天富所说,两人把他押在地下,脱掉衣服用自来水冲他,用脚踢他,用麻绳将他绑在审讯室,用脏毛巾塞嘴,用手卡脖子,对其进行人身及精神打击?

  6、      有没有调取当时派出所内的监控录像?

  7、      亦或是两打人警察把徐天富关到一个没有录像监控的地方,对其实施了虐待行为?

  8、      为何在徐天富家属陈龙翠投诉近一年的时间内,公安机关为何不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公布给徐天富?

  根据律师的调查,最后只能推断出一个唯一结论:徐天富在派出所内遭受到非法的人身侵害。

  鉴于以上情况及国内律师调查能力的限制,作为受害者我本人及我聘请的律师都无法还原事实真相,在上述单位拒未给出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我只能向人大信访,请人民代表给我援助,督促有关单位应当依法调查此事,还事实一个真相,还执法者一个正面形象,处理违法民警。请人大维护法律在吴江市的尊严,维护普通市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不受执法者的侵害。

  此致

  信访投诉人:徐天富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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