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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常州市公安和检察的黑暗,300万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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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揭露常州市公安和检察的黑暗,300万买无罪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11-25 20:56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常州

  咨询求助:

  我 要 伸 冤

  尊敬的领导:

  我叫江敏慧,是江伯洪女儿,我要揭露常州公安和检察的腐败,还我们清白。请你在百忙之中看完这封对于我们是生死攸关的信,我要法律给我公正、公开、公平的判决。(以下是我父亲第二次逮捕前写的)

  一、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

  我叫江伯洪,系常州梓瑞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年2月,与张凯、江明共同合作生产“恩替卡韦”医药原料,其中张凯以技术入股38%、我出资45万元占36%股权、江明出资45万元占26%的股权。

  合作方租赁梓瑞化工有限公司的厂房及仓库用于生产,没有向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及申领营业执照。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合同中特别约定“重大事项如财务预决算、生产经营计划等需三人一致通过方可进行”。

  由于合作期间各方产生矛盾,特别是了解到张凯从原单位离职时签署了保密协议,而开发生产“恩替卡韦”是保密协议所禁止的行为,继续生产可能遭到侵权索赔。因此我想解除合作关系,但合作合同对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约定了需向其他两方支付高额赔偿。

  我为了解除合同并又可避免违约赔偿,要求其客户,上海祥荣化工有限公司的顾国荣向张凯、江明购买“恩替卡韦”。祥荣公司将“恩替卡韦”交给我,我将货款支付给祥荣公司,再由祥荣公司付至梓瑞公司账户,货款就由我控制;后来发现质量不好,就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祥荣公司在收到87万元的产品后,即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合作方索赔。经多次商议后未能达成一致,我遂单方以梓瑞公司名义与祥荣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150万元,其中产品折抵60万元)。其他合作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428天噩运

  2009年2月20日左右,张凯、江明冒用常州梓瑞化工有限公司名义,向武进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诉上海祥荣化工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武进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调查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3月,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电话谈话,询问我与张凯、江明的纠纷情况。5月7日,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徐政、王建来到邹区龙潭警务室,找我谈话,做笔录。我主动出示300克争议货物,并要求三方封存签字。我主动要求徐政、王建鉴定货物,2人答应过几天来鉴定,但他们一直没有来过。

  10月25日,公司员工告诉我,我已经被网上追逃。我大惑不解,期间没有任何人找过我,也一直没有离开工厂,何来网上追逃?!

  11月19日,我在镇江新厂在建工地(江苏鼎盛化工有限公司,总投资1200万美元),因网上追逃,被当地民警叫到派出所,随后被带到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公室审查,开始了长达15个月的噩运。

  2009年11月20日,我被常州市公安局以合同诈骗名义刑事拘留。之后,徐政、王建开始对我审查,多次做笔录,并以抓我女儿威胁,要我不准解释,只准回答,并在我搞不清内容的时候让我签字。最后一次,他们竟然预先打好稿子,让我照本宣读,好让他们录音、录像。

  在一次看守所民警询问我罪名的时候,我说不知道。民警找出案卷查找,我看到我的卷宗是新北区检察院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我的律师告诉我,因为证据不足,我的案子被新北区检察院退回侦查2次。

  我是武进邹区人,案发地也在武进,却因“合同诈骗”被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又被指定新北区检察院审理,让人感觉到了期间的蹊跷。由于证据不足,合同诈骗不成立,12月25日,常州市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审议”,以“职务侵占”批准逮捕。

  经过几个月的补充侦查,2010年3月2日,我的案件又被转到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日,检方延长审查半个月。4月16日,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我的案子退回常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5月16日,常州市公安局又将我的案子移送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3日,武进检察院又延长半个月。7月2日,检方向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直至11月15日,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2011年1月21日,武进区人民法院恢复审理,1月25日,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研究审核,当庭宣布无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释放。

  然而,检方又回到“合同诈骗”的罪名,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三、噩运背后的司法腐败

  一个简单的案子,为什么会有如此走迷宫般的审理经过?

  2009年12月13日(左右)及21日,在常州市看守所关押期间,有个人自称是检察院的,2次和另外一位穿便衣的人来提审我。没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他说:“放心,你只要给对方赔偿,并在开庭时说同意赔偿,你就没有事了。”2次都没有做笔录,也没有让我签字(看守所应该有录像可以调取)。这个人是张凯的亲戚,2008年曾经到我厂,被我碰到后,张凯母亲张兰凤说是她叫来做账的。为此,我与这个人还发生了不愉快。

  在案子审查的过程中,这个人串通常州市经侦支队一大队队长徐政,对我百般折磨。在经侦支队办公室,徐政猖狂至极,叫嚷:“我不相信你有多少狠,多狠的人我多见过,铁本案件、常州饭店案件都是我办的,我不相信你比他们还要狠……你至少要关10年,你要不老实,我把你女儿也抓起来,她是窝藏罪,把你朋友也关起来,他们给你通风报信,叫你三辈子抬不起头来……这次我就是要帮他们,你能拿我怎么办?” 徐政、王建丧心病狂,用手铐把我铐在椅背上,让我连续12小时站立,不让吃饭,不让喝水。我一个60多岁的老头,声明自己有病,需要服药,(随身包里还带着血糖仪和糖尿病的药),但他们连我随身携带的糖尿病药也不准服用。除了威逼、恐吓,就是折磨我。我低血糖发作,坚持不住了,只好说:“随你们怎么说吧,你们写了我签字!”并在看守所多次提审一直威胁我。

  在关押期间,常州市检察院某领导亲口对我女儿说:“丫头,你不要上当啊,别以为职务侵占比合同诈骗轻,是因为合同诈骗够不上才定的职务侵占,这是检委会通过的。”可是,在检委会上定的“合同诈骗够不上”的案子,现在检察院居然又以“合同诈骗”的名义提起抗诉。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四.用钱买“无罪”

  至今为止法院多次电话给律师让问我,我愿意给多少钱换无罪,2012年10月19号上午法院又电话律师告诉我(一定要在下午15点前给答复),对方让我赔300万就判我缓刑,如果赔80万就判我5年,如果不赔就判 10年以上,真不明白现在有罪是不是可用钱买无罪 ?

  因为被无罪关押428天,我在镇江投资1000多万美元的江苏鼎盛化工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延误了建设期限,被纳入土地清理整顿黑名单,项目停工,前景渺茫,估计直接损失超过5000万元。

  从释放回家,想想也就算了,毕竟自己有错的地方。至于我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可以有民事起诉我。可是20个月过去了,没有一个答复,公检法还在变着罪名整我。

  从案件开始到现在,为什么武进公安局认为不够立案的案件,到了常州市局就够立案了?

  为什么市局立案的“合同诈骗”给新北区检察院2次退回,认定证据不足?

  为什么常州市检察院最高的检委会通案的结果(将合同诈骗改为职务侵占)?

  无罪释放那天,我还签了个取保候审,(2010)武刑初字第512号,上面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全部是空白色的,怎么会有如此法律文书?当时我问法官的,为什么不填,没有给予回答,一直到现在整整20个月了,没有说法?取保候审国家刑诉法规定最长一年,我不知道我在取保候审要到什么时候?

  为什么从2009年5月7号以后没有一个警察来找过我,我天天在公司上班,怎么会直接上网追逃?而我自己不知道,对方到知道我上网追逃了?300克的货明明警察和我同时签字封存了,为什么还说我侵占?所以,我的“无罪”,也许就成了“无期”了,他们抗诉,不是又能走法律程序了吗?

  一个小小的案件,公检法用足了所有的时间,实在无法还用了案件中止,让我受尽了牢狱之灾。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所说的均是事实,可以调看审查录音、录像,我对我所说的付一切法律责任。我死不足惜,我就是要他们还我清白!!!

  江伯洪

  2012年9月23日

  以上是我父亲11月21日第二次逮捕前写的,因为考虑常州的形象,我们一直没有发。这案件,我咨询了很多很多法律工作者,包括常州很多法院现职的法律资深专家,没有一个告诉我我父亲有罪。为了活下去,我现在走投无路,我想让全社会来评,我还要将所有材料投送各大媒体、报社、电视台来采访,我只要求法院给我公正的判决。

  201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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