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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支烟的爱情 -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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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13: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惜,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总以为,爱一定是浪漫的,伴着玫瑰、咖啡。总以为,爱一定是沉甸甸的,伴着香车、豪宅。不可否认,商业时代的爱情,或多或少和物质联系在一起。玫瑰VS咖啡,确实能营造爱的氛围。香车VS豪宅,无疑会夯实爱的基础。但物质的爱,无论多么繁华,终有尽头,它局限在自己的局限里。爱,说到底,是一种心灵的产物。即使你把全部的财富都放在爱的天平上,它也一样会倾斜。

第一辑 零食男人的爱情

像我的祖母和妈妈一样,我也曾期待过一生一世的爱情,希望我是他的第一,并且是唯一。但是随着初恋的失败,我发现自己被愚弄了。

在正式恋爱之前,我关于男人的所有经验都来自父亲和哥哥。父亲是典型的北方男人,性格粗犷豪爽,十足的大男子主义,表现在饮食上,喜欢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而对水果、点心之类的零食不屑一顾,认为纯属女人的玩意儿。在单位不论谁送他水果点心,他都原封不动拿回家给我和妹妹吃。我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是这样。可是那天我和男友上街买苹果,五个苹果被他吃掉三个,我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整整一天没理他。

虽然我们后来分手不是因为苹果,但性质一样。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坚持认为他不够男人,因为男人是不吃苹果的。这都是无知的代价。我现在的男友不仅吃苹果,还吃巧克力呢。说起来惭愧,许多水果都是他教给我吃的。像芒果、石榴,还有榴莲。我们在一起最快乐的事,就是靠在沙发上,茶几上堆满水果、零食,一边吃一边交谈。我们谈哲学、历史、文学、音乐和绘画。我不得不承认他非常博学多才,这也是我们走近的理由。走近了才知道,哲学和历史,缘于他所受的大学教育和平日的积累,而音乐和绘画,却缘于他的前两任女友。两个女人加起来,拿走了他八年时光。难怪他对音乐和绘画的理解,比许多业内人士还深刻。

对于他这两段浪漫史,最初我曾心怀嫉妒和不满。但一想到“苹果”事件,也就释然了。男人对于女人的经验只能来自于女人,而非他所受的专业教育。好女人就是一所好学校,与其从零开始培养,我宁愿他在遇到我之前多经历几个女人,我好摘取胜利果实。

事实的确如此。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的恋爱对象。既对我呵护备至,又尊重我的独立和自由。我们相处这么久,他只强迫我做过一件事——吃榴莲。那是他从广州带回来的。因为味道实在太难闻了,他怎么劝我也不吃,他就捏着我的鼻子硬塞到我嘴里。一秒钟后,我享受到了堪称世界之最的绝妙美味。

很多时候,我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爱情也有连续性。有浪漫史的男人在现实生活中总是有点儿声名狼藉,依我看他们就像榴莲,从外表看怎么都不好,一旦深入其中,甘美自知,妙不可言。也正因如此,我和“零食男人”的恋情一如既往还在前行。我不知道我们能走多远。也许像他的前两任女友一样,我也仅仅是他生命中的一个片段。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本质上,爱情和人生一样,是一次冒险,是一次以死亡为终点的单程旅行。我从不认为活八十岁比活六十岁更幸福。当生命的活力像潮水一样退去,长寿是一种惩罚。

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这个时代的爱情也像这个时代的职业和城市一样,具有多重选择性和可变性。能够进行到底的极为有限。多数情况下可能互为阶梯,成为各自人生的片段。那种一生一世、从一而终的爱情,是源于传统社会的单一和静态的产物,必将随着社会发展,走向历史的陈列室。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人可嫁
单身以后,总有热心人为我介绍男朋友,也让人感觉到这个世界并不冷漠。

不过,热心过了头,也让人受不了。这不,外出回来,想好好在家休息几日,电话却此起彼伏。一位朋友——说起来也算不上什么朋友,只不过在一起吃了几顿饭,姑且叫她Z女士吧,知道我是单身,一直把这事记在心上,前不久在另一个饭局上认识了一位男士,从商,单身,就想为我俩撮合。

“我觉得你们俩很合适,你有名,他有钱,怎么样,找个机会见个面吧。”Z女士不无热情地说道。

我无言以对。在她看来,这个理由很充分,但这恰恰是我要拒绝的理由。我不知道,以我目前仅有的这点儿名气,对他经商有何用;但我知道,他的钱,对我没用。我现在每月稿费早已超过五位数,而且照目前情形看,还有上涨的趋势。所以,不管他有多少钱,和我没关系,我完全可以靠自己赚的钱过高质量的生活。

当然,钱多也没什么不好,可以锦上添花。但是,这“花”是有代价的。中国的商人,不同于欧洲世袭贵族,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赚了钱,还要钱生钱,商人不可能像寻常百姓一样,把钱存在银行里生息,而是不断投资,扩大再生产。商人的一生,永远在投资和收益的轮盘中循环,如同一列永不停息的火车,直到生命的终点。所以,商人是最不自由的。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弄的自己也不自由了。这对视自由为生命的我来说,当然不干。

所以,商人不能嫁。

此外,还有官人,也不能嫁。官场中的人比商场中的人还不自由,商人至少还有钱垫底,真到做够做累的那一天,还可以聘个CEO,自己退到幕后做董事长。官人就不行了,离开那个位置,你什么都不是。但天底下又有几人能把位置坐到底的?

还有,就是学者、教授和艺术工作者了。艺术工作者肯定不能嫁,因为是同行,这一点,已故学者钱钟书早已论证过。剩下的,就只有学者、教授了。

我曾慕名拜访过几位学者、教授,原本是带着敬畏之心、钦佩之情而去的,结果呢,大都失望而归。不是成套照搬书本理论,就是唯唯诺诺不知所云。思路清晰、思维敏捷且有自己独到见解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失望之余,不禁暗想,大概自己遇到的都是二三流之辈吧,优秀者凤毛麟角,岂能让你轻易遇到!

但转而又想,不免感叹,就算遇到了又能怎样?优秀的男人,早已和自己的事业结了婚,否则也不会优秀,就算嫁给他也只能做二姨太,还不如做情人来的痛快。

剩下笨蛋男人,更不能嫁。花你的钱,还要管你的人,平白无故给自己找了个二老板,天底下只有傻瓜才会做。

所以你看,并不是我想单身,而是无人可嫁。所以还是学优秀男人,和自己的事业联姻——嫁给写作好了。

虽然有些无奈,但细细一想,世界上有五十亿人口,其中一半是男性,不过这一半的男性大都和你无关,毕竟一个人的人际资源是有限的,不用说地球的另一半,就算置身同一城市,又有几人有缘相遇?相遇还要相知,选择也被选择,同时命中几率实在不容乐观。而且,就算共结连理,还要面对彼此的变化,面临再选择的风险。因为人是一个活体,不可能一劳永逸,所以,能够找到一个像写作这样令自己倾心、又持久稳定、保自己一生饭票的男人替代品,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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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半个绅士

也许是19世纪外国小说读的太多了,中毒太深,心里渐渐滋长了一种贵族气,总希望自己很淑女,希望将来有一天,爱上一位很绅士的男人。于是,就对男人有了一种绅士情结。可是寻遍周围,尽是些世俗的男人,哪里有绅士呢?于是,就只好单身一人,孤独地寻找着、等待着。

幸运的是,我终于找到了,不,是等到了!是他自己走进了我的生活。他一直在国外工作和生活,现在回国内来工作,在一家日本商社做高级主管。他有才华、正直,对工作非常认真、尽职,对人总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举止优雅,是一位标准的中国绅士。我真是别无选择地爱上了他!

遗憾的是,我们又分手了。分手是我提出来的,我很难过,这样的结果是当初没有想到的,可是别无选择。那天,我们去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餐厅,吃了一顿最后的晚餐。他依然像往常一样,脸上挂着绅士般的微笑,非常优雅地喝酒、进餐、谈话。然后,非常优雅地掏出真皮钱夹付账。然后,非常优雅地开车送我回家。他是如此的优雅,我真有些舍不得和他分手,可是又无法不分手。

他甚至连告别都是优雅的,他凝视了我一会儿,目光有些暗淡,脸上浮起一丝悲伤,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样的表情。那一刻,我有些心动,有些后悔,我想挽留。如果这个时候他表现出内心的痛苦和悲伤;如果这个时候,他能不顾一切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如果这个时候,他能失去一点儿理智变得疯狂一些……可是这个时候他表现的是如此绅士:他向我伸出手,低沉而缓慢地说:“我尊重你的选择,谢谢你给我的所有美好时光,祝你一生快乐幸福!”

我轻轻握了握他伸过来的手,最后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绅士。一位真正的绅士。可是我却发现自己无法爱他。他太绅士了!他总是那么彬彬有礼,面带微笑,我从来就没有看过他别的样子。他总是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去同一家服装店,穿同一个牌子的服装,去同一家西餐厅,喝同一个牌子的红酒,吃同样内容的饭菜。他每天的工作和生活内容总是同一个样子的,从来就没有别的样子。他就像一个标准的生物钟,每天踩着固定不变的时间,做着固定不变的事情。可是我无法保证自己只在他固定的时间内想他、只在固定的地点见到他!思念是不分时间和地点的!我希望在想他的时候,我可以随时打通他的电话,听一下他的声音,可以随意去他在的地方,看一眼他的面容,不需要一个理由,不管他在哪里,在做什么。这不应该算过分。爱一个人,他就一定会给你一些特权,爱的特权!但是我没有。

我不再期待一个绅士,我希望下一个出现的人,最多也只是半个绅士。百分之百的绅士当然完美,但是不可爱。太绅士了就会感觉太远离人间,没有一点儿人间气息和烟火味,最后得到的不过是痛苦的渴望和压抑的悲凉,无法享受鲜活生命般的爱和激情,无法享受人所固有的那种野性之美,也就无法享受真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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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情人

F君是一位作家,上世纪80年代末下海经商,靠卖书起家,脱贫致富,步入富人行列。先是买车买房,而后是找情人,这一点,作家和常人没什么两样,一样的不能免俗。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就是在情人这件事上,多了几分浪漫(抑或是浪费)。他认为情人与妻子不同,可以不必一对一。因此,他计划在他喜欢并常去的几个城市,各找一个情人。既能体验不同地域女人的风情,又能借女人之手,尽快融入原本陌生的城市。

的确,没有什么比女人更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性格和风韵了!她们是浓缩的城市,是城市的样品。因此,了解一个城市的最快方式,就是和这个城市的女人谈恋爱。但是商业时代,凡事都有成本,恋爱亦如此。F君又是一个性情中人,在别的方面尚能把成本控制在理性范畴之内,但是在对待情人这件事上,常常超乎原则。只要情人高兴,往往不计成本,小到首饰、衣物,大到汽车、房子。几年下来,他在上海、成都、重庆各大城市都有了情人、汽车和房子。他去的时候,便是这汽车和房子的主人。走了以后,汽车和房子就成了情人的。一年中他总是走的时候多,所以汽车和房子多归情人使用。至于是一个人用,还是另有人共同享用,他一概不问。

有人说他傻。既然花钱买车供房,不如干脆包一二奶,产权明确,自己独用。他却不这么想。在这方面,他一向比较开明。独乐乐,其乐乐,有什么区别?而且搞不好还会弄出个私生子来。他不想家外有家,给自己额外增加许多负担。只想找个驿站,可以临时停歇。所以宁可用包二奶的钱,培养一个情人。情人最大的好处是自由。想什么时候在一起就在一起,想什么时候分开就什么时候分开。又相互依恋,又互不干涉内政。至于汽车和房子,虽然花费贵了点儿,但是住酒店、包车一样也要开销,不如用自己的,舒适、方便、随意,还有佳人相伴,真正的宾至如归。

虽然每位情人如果进行成本核算,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但F君家大业大,只是触及皮肤,伤不着筋骨。真正伤筋动骨的,是听信一位靓女(当时他正在追求她)的建议,投资600万拍了一部电视连续剧,让这位靓女出演女主角,结果一下砸进去了,成了他商旅生涯的滑铁卢。

与拿破仑不同,F君没有囚禁在圣海伦娜岛,而是住进了医院的单人病房。他患了一种罕见的“人群恐惧症”,这种病就是一看到人多的场面就受不了。轻则心烦意乱,手足无措;重则倒地昏厥,不省人事。F君属于病情比较严重的,不能在超过四个人以上的场所里待,大部分时间需要独处,会客只能一对一,时间不能超过两个小时。好在他也没什么客人,商场上的朋友,原本就是为利而来,如今他人在医院,没什么生意可谈,也就断绝了来往。还有就是情场上的,妻子原本就感情不合、貌合神离,起初还做做样子,隔段时间来探望一次,后来借口出国和他离了。情人们亦如此,不管是来看过他的还是从来没登过医院门的,最后都如飞鸟投林,在各自的城市陆续建起各自的家庭。

F君孑然一身,住在医院,到现在已经五年了,是院龄最长的病人。疾病,让他远离人群,也耗尽了他所有的积蓄。他只好又回到老路上来,重新拿起已经陈放多年的笔,卖文为生。昔日的情人们,都化为纸上的浪漫故事,帮他赚了不少稿费。虽然离收回成本还相差甚远,但付医院床费倒也绰绰有余。他也因此落得个“情人作家”的美名。不过在医院里,大家还是把他当做病人。他自己好像并不介意。也许情人和病人,原本就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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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男人一无所有


三个男人结伴而行,参加南方某杂志社举办的笔会。一位是前团市委领导,一位是现任政府官员,还有一位是某院校副教授。

途中无聊,且天气又热,三人买来啤酒、小菜,边喝边聊。

且说那位前团市委领导,不愧是做过共青团工作,虽然现在已人到中年,其灵活机智不减当年。他谈话风趣,思维活跃,海阔天空,滔滔不绝。聊着聊着,他突发奇想,向二位同伴发问:“你们说,假如我们三人下车后,发现带的钱和包都丢了,人在他乡,一无所有,饥饿困乏,怎么办?”

两人先是一愣,然后笑笑,反问他:“你先说,你怎么办?”

这位前团市委领导不假思索,信口说道:“好办,赤手走天下,全凭嘴一张。我见人就说,求求你!求求你!帮帮忙!”说着,他双手作揖,一副哀求状。

两位同伴哈哈大笑。

那位现任政府官员先止住笑,他点燃一支烟,沉下脸来,略一思索,开口道:“我会拿出一支烟。”

“你没有烟。”发问者打断他说。

“那我就拿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去换一支烟,然后去一家较好的酒店,找一位独自用餐的男人,把烟递上去,指指桌上的菜,说:‘先生,你吃完了吗?’我相信,即使他不邀我共进晚餐,也会把剩下的饭菜给我。”

最后回答的,是那位看上去很儒雅的副教授。他微微一笑,说:“我会讲课,会写文章,可是这两样现在救不了我。那么,我还会唱歌,所以我会去街上卖唱,我想,总会唱出一顿饭钱吧!”

三个男人,三种截然不同的回答,表达了三种思维方式,三种性格,三种做人原则。不知这和他们的身份、职业有无关系。

后来,我就同样的话题问过几位不同年龄的人。一位外地打工仔,他的回答是:“这好办,我去后岩(外地人没有办暂住证被发现后送此处劳动、赚够路费后被遣返)打工,让警察把我遣送回家。”这个回答很特别,我想一定和他的外地人身份有关。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回答说:“很简单,我会去麦当劳打工,或者找一份家教。如果我写个牌:家教不收钱、提供食宿即可,我敢保证用不上十分钟就能找到工作。”一位中学生的回答是:“我去砸一块玻璃,让警察抓到我,只要设法和警察连在一起,问题就全解决了。”

所有的答案中,朋友的儿子回答最简单:“打110啊。我就说,我走丢了,送我回家!”也难怪,他只有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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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流动的男人
我们是在一次宴会上认识的。

他风流潇洒,机智幽默,谈话风趣,阅历丰富,一出场,就吸引了在场几乎所有女人的目光,特别是刚入社会、涉世不深的年轻女人的目光。我注意到,他讲话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对女孩子也格外热情。也难怪,那是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女孩子。我意识到,事情不会到此为止,可能会发生点儿什么。

果然,等到宴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他拿出纸和笔,给女孩子手写名片。

写完,他起身双手把名片递给她,诙谐地说:“文字一旦变成印刷体,就失去了个性和生命。手写的就不同。希望你不要一出门就把它扔到垃圾箱里,这上面带着我的个性、热情和体温。”

女孩子双目含情,接过名片。作为回报,她也同样手写一张名片给他。

我意识到,这将是一段危险恋情的开始。我很想对女孩子说点儿什么,可是说什么呢?即使说了,她会听吗?我得承认,他确实魅力无限,对于年轻女性,有一种挡不住的诱惑。如果我再年轻五岁,也会像那个女孩子一样,被他吸引,为他心动。毕竟,感情的事情,自己不亲身经历,是不会有体验的。别人的经验对你通常没有多少意义。

尽管如此,那天晚上告别时,我还是提醒了她一句。我说:“这种男人,是每个年轻女人都想爱的。”

我特别在“每个”两个字上加重语气,显然,她没有听懂我的话,她沉浸在那种心灵被打动的幸福感之中。这也不能全怪她,不是她的错,是年轻的错。

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这不奇怪,也不悲哀,和他那样的男人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浪漫之爱,人生也了无缺憾了。悲哀的是,她竟然嫁给了他。他和她一起生活了三年。那三年的日子,她像找到了王子的灰姑娘。的确,他给过她快乐和幸福,但是比起以后他给她的痛苦和伤害来,就微不足道了。他在外面又有了别的女人。她知道了,让他在二人之中选择。

他选择了新人。

她带着一岁的儿子从曾经幸福、快乐的家里搬了出来。发誓从此不爱男人。

有一种男人,个性是流动的。他很难坚守一方阵地,他总是要不断尝试新的东西,喜欢新工作、新环境,结交新人,尝试新生事物。这种人,机智灵活,风趣幽默,富有热情,精力充沛。在工作中相当有创意,也容易取得一点儿成就。在社交场合往往表现不凡,容易成为注意的中心。表现在爱情和婚姻上,常常会“爱情更新”、“婚姻换代”。

像这样的男人,让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遇到,很容易会爱上。

你尽可以爱他,但是,不要嫁给他。

他的个性,注定了一生的漂泊。一个漂泊的人,他的爱情和婚姻,注定是动荡的。爱情可以动荡,但是婚姻不可以。好的婚姻,是宁静的港湾,而不是──人生的一个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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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玫瑰VS电饭煲

芸二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收到两份礼物,分别来自两位爱慕她也正在追求她的男友。

第一份礼物是玫瑰,火红火红的,一共二十五朵,做成一个很大的花篮,美艳娇人。芸看到的第一眼就非常喜欢,小心地放在卧室的窗台上,看她在阳光下怒放,心里忍不住对玫瑰的主人又增加了几分好感,欣然接受他的邀请,与他共进午餐。

第二份礼物是只鸡,好像刚刚宰杀过的,上面还挂着血水,个头很大,放在一个大塑料袋里,露出两只肥厚的鸡腿。芸一看就有些不高兴,心里嘀咕:真是的,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怎么送这种东西?再说我又不会做,也没有那么大的锅呀!本想拒绝,可是又不好开口,勉强接过来,扔在阳台上。心里对他的印象直线下滑,婉言拒绝了他的邀请,说自己晚上有事,不能与他共进晚餐。

芸与玫瑰男友在十分友好的气氛下,吃了一顿美美的午餐,优雅的音乐,优雅的环境,优雅的人,那一刻,芸感觉自己非常幸福,感觉眼前的他就是自己多年寻找的伴侣,只要他开口,她就答应嫁给他,与他共度余生了!

吃完午餐,芸带着满心的幸福,回到单位,整整一个下午,她的眼前都晃动着玫瑰男友那张优雅的脸,回味着他优雅的谈吐和举止,沉浸在对美好爱情的憧憬中。快下班的时候,电话响了,她高兴地拿起来:“喂,你好,是我,我在你单位对面,等一会儿你下班,让我送你回去好吗?”

她不仅有些失望,还以为是玫瑰男友呢,原来是他!她顺着窗子向外望去,看见他站在楼对面,手里拎着一个长方形的大盒子。她忍不住有些想笑:“哼,早晨送了我一只鸡,现在该不会送我一箱子鸡蛋吧!”

下班铃声响了,芸看了一眼桌上红色的电话,有些失望地拿起包下楼去。早已等候在门口的他看见芸出来,一挥手打了一辆车,他们一起回到她的单身公寓。上楼,进屋,他把纸箱打开,芸这才看到,原来里面装的是一只电饭煲。

他把新买的电饭煲刷得干干净净,又把早晨拿来的那只鸡洗好切好,放在电饭煲里煲汤。不一会儿,满屋子都是香喷喷的味道,芸不仅有些奇怪:怎么这么香啊!他告诉芸:这只鸡是他特意拖熟人从农村买的家养的鸡,俗称溜达鸡,不同于商店卖的养殖厂饲养的肉食鸡,所以肉特别香,特别有营养,而且鸡汤喝了还美容。

以后的故事,不用我说,也许你已经猜到了。一年后,芸带着她的电饭煲,嫁给了电饭煲的真正主人。

而那位玫瑰男友和他送的玫瑰,早已凋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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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13: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到底想嫁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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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也是爱情的一部分
一位编辑朋友发来电子邮件,说她刚刚结束了自己的爱情,还说以后再也不和商人谈恋爱了。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每天等他的电话,吃一半饭就让客户找走,担心他生意顺不顺利,资金周转是否正常。太麻烦了!她已经疲倦了,她想要清静自由的生活。

我能理解。

爱上一个人,在享受他带给你快乐和幸福的同时,也多了一份牵挂。你的心常常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只因为他在那儿。一个人要照顾两个人的生活,拥有两份作息时间,特别是对方还是一个行踪不定、还在草创阶段的商人。不麻烦才怪呢!

我给她回信说,下一次,谈一场不麻烦的恋爱吧。譬如找一位公务员,或者大学教师,他们工作稳定,生活安定,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我刚点击鼠标“发送”,忽然想起在电台做主持人的未名,她的男友就是大学教师,可她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大“麻烦”呀!

未名是在采访中认识他的,他班上有一位贫困生,他一直默默地资助他,未名从学校团委得知这个消息,就去采访他。之后他们成了朋友,再后来,就成了恋人。就在两个人开始谈婚论嫁时,他被检查出白血病,住进医院。

家人、同事都劝未名和他分手,这门婚事本来就不被大家看好,未名出身书香世家,父母在英国讲学,早就催促她出国深造。而他家境贫寒,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还有一位瘫痪在床的老祖母,现在他本人又得了这种几乎很难医治的绝症。在看到化验单、得知自己病情之后,他主动提出分手。

未名所要做的,只是答应就可以了。无须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父母担心她做出傻事来,表示愿意资助一笔钱,让他看病,以免她觉得良心上过不去。但未名最后还是做了“傻”事——她决定和他在一起。

未名带男友去北京治病,访遍各地名医,寻求治愈良方。为此,她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积蓄。为了筹集治病的巨额费用,原本性格文静、见了名人会脸红的她,半个月内拜访了二十多位名人,搞了一台义演。她还找到红十字会捐助,掠夺自己睡眠时间,写了一本二十万字的书,在各大书店、商场签名售书,书款用来给男友治病。她做了所能做的一切,依然没能留住他。一年后,他离开了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曾经很小心地问未名,后不后悔?她微笑着摇摇头说:“也许在你们大家眼里,觉得我很傻,但我不这样认为。如果是为自己,我不会这样做。但是为他,我什么都肯做。他虽然最终离开了我,但在这个过程中,我成长了,我得到了许多,所以我不后悔。如果生命重来一次,我还会这样做。”

我点点头,心中暗想:其实,麻烦也是爱情的一部分。

深爱一个人,也会爱上他的麻烦。因为有爱,根本就不觉得是麻烦。恨不得粉身碎骨,用上全部力量,帮他把麻烦去掉。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

可惜,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愿意谈一场比较不麻烦的爱情,宁可不要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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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13: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半,还是没有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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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你的地方坚强

在来上海之前,张苡曾经有过一段非常甜蜜的爱情,男友对她是百般呵护、千般宠爱。大事小情,一包到底。也因此,张苡自废武功,连买一个电饭煲都拿不定主意,打电话让男友来选。谁曾想这个电话,引发一场意外的车祸,男友被撞断两根肋骨,住进医院。出院第一件事,便向张苡提出分手。

没有经历过感情创伤的人,不会真正长大。与男友分手后,张苡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成熟了。从前那么呵护、宠爱你的人,忽然间成了陌生人,你的一切他都不再关心,他的一切也都和你没关系。好在对方在财产上没太计较,虽然他们并没举行婚礼,但在法律上已是有过婚史的人,女人与男人不同,结一次婚就贬一次值,而且分手是自己提出来的,男友愿意在物质上给她一些补偿。

张苡并不是一个物质女人,但男友这么做,让她多少有些安慰,自己总算没白爱他一场。可惜这么好的男人,却不能归自己,但这又怨谁呢?谁让你拥有时不好好珍惜,把人家当成永动机,金属也会疲倦,也会断裂,何况是活生生的人呢!明白了这个道理,张苡也就不再怨恨,毕竟人家已经无微不至地照顾了你三年,被他呵护宠爱、百般依赖、在他身边坐顺风车的戏剧已经落下帷幕,以后是靠自己独打天下的第二幕。张苡发誓,不彻底剪掉自己身上已经形成的依附男人的茧,就不再谈恋爱,不再踏入婚姻大门。

为了置死地而后生,也为了离开这座伤心之城,张苡带上自己的积蓄,只身飞往上海。之所以选择上海,是因为在这里没有熟人,既然要重新开始,就在一个完全陌生、与过去没有任何关系的地方,从零开始好了。可是,当张苡走出机场,望着陌生的人群,陌生的街道,忽然有一种举目无亲、前途渺茫的凄凉之感,还伴着一种莫名的恐惧。一瞬间涌起掉头回返的念头。她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这念头压下去。自己已递交辞呈,已辞别亲友,已无路可退,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张苡用了三年时间,才彻底完成自身的蜕变,从昔日依人的小鸟,到走向独立的女性。其间的辛酸、甘苦,无法用语言倾诉。记得初到上海时,她还不习惯为自己埋单,去超市购物总是拿了东西就走,忘记付款,差点儿被当成盗贼。这还不算什么,她曾经一年搬过三次家,三年换过九次工作,N次被老板性骚扰。最苦最难的时候,也曾想要找一个肩膀可以依靠,也曾想要回到远隔千山万水、永远牵挂着她的父母的身旁。但最后还是咬牙挺过来了!有时候她自己都惊诧自己何以变的如此坚强,如果不是爱,那一定是痛苦给了她力量。

不过现在回过头来,张苡最怀念的就是这三年的单身生活。如果人生需要十分坚强,单身则要五十分。不仅要有坚强的神经,还要有坚强的体魄,过硬的本领,你得是生活的全能选手。但没有谁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坚强是被生活逼出来的。所以张苡常向女同胞们鼓吹,女人在成年之后,一定要过一段远离爱情的单身生活。倒不是爱情不好,好的爱情可以提升自己,但同时也会让你迷失自己,自废武功,成为男人的俘虏,最后成为负担,落得个先同化、后丢弃的被动局面。

幸运的是,张苡没有成为怨妇,她死而复生,又活过来了。尽管道路曲折,充满艰辛,但是结局光明——她成了自己的主人翁,并且开始了新的爱情征程,野百合迎来了第二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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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淑女
一次朋友聚会,我有事去晚了,我去的时候,他们正从网上的一篇文章谈到“绅士和淑女”这个话题,见我来了,就停下来,其中一位笑着说:“瞧,淑女来了。”

我也笑笑说:“谢谢夸奖,不过我可不想做淑女!”

“为什么?”朋友有些奇怪地问。

“因为我要好好享受人生。”

“绅士和淑女,不就是人人追求的最好人生吗?”

“其实人生有很多种方式,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也就无所谓最好,最重要的是自己感觉好就行。”

“做淑女有什么不好吗?”朋友问。

“绅士和淑女,从某种角度上说,是文明的代名词,人类从远古时期的野蛮走向现代文明,是人类进步的表现,但是文明也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人的自我本性,扼杀了人的创造性。特别是对我这样搞创作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生命的终结。所以我不做淑女。要做也只做半个淑女吧!”

“那么,那一半是什么呢?”朋友又问。

我看看他,说:“做我自己,真实的自己。”

真实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如果我在办公室或在其他公共场所,我一定会衣着得体,彬彬有礼,说话悄声细语。但是如果我自己一个人或和密友在私人空间,我就会随便穿一件十元钱在地摊买的文化衫,席地而坐,或者光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手上拿着酒杯,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大声说话。

如果我在大酒店宴请别人或者被别人宴请,我一定会动作优雅地举杯,语言优美地说话,小心翼翼地夹菜,闭上嘴巴细嚼慢咽。但是如果我在自己家或好友的蜗居,我就会随便拿碗盛酒,不用别人推让,自己端起来大口喝,大口吃热气腾腾的东北菜,筷子碰碗乒乓响,汤一端上来,嘘吁声一片,且此起彼伏。

如果我外出乘车或走在马路上,我一定会收腹、抬头、挺胸,迈着永恒不变的方步,向前,向前。但是如果我在乡村田野上或者其他的无人地带,我就会撒开腿尽情奔跑,跑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然后倒在地上望星空,任凭风吹乱我的头发,沙子吹进我的衣服。

更多的时候,我喜欢这样,喜欢早晨醒来赖在床上,胡思乱想或者相反,什么也不想;喜欢赤足走在田埂上不穿袜子也不要鞋子;喜欢放开嗓门大声地说话;喜欢不看乐谱随意弹唱,跑一百八十度的调;喜欢在夜里睡不着觉时跑到密友家里乱侃一气,而不是打电话。是的,我喜欢并无比热爱这样的时刻。如果文明一定要把人驯化、一定要把人束缚囚禁起来,那么,我希望为自己保留一些这样的时刻,让身上仅剩的一点儿野性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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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会花男人的钱

我是一个不习惯花男人钱的女人,当然,父亲的钱除外。

一直以为,父亲是我永久的账户,二十二岁的时候,我平生第一次拿到自己赚的钱,父亲便向我冻结了他的账户。但同时表示,如果我财政吃紧,他可以随时向我解冻。

“记住,在你决定嫁给他之前,不要花他的钱。”父亲这样忠告我。

这句话,影响了我一生,也使我在爱情路上,屡遭败绩。

第一次和男友约会,是在公园,逛累了,就去了一家饭店。埋单时,他递过去一百元钱。第二次约会,我的钱包装了比这多一倍的钱,那是我当时一个月的收入。埋单时,我和他抢着付账,结果我成功了。为此,我那个月不得不向父亲求援。可我这样做,不仅没有赢得男友的好感,反倒表现出对我的冷漠。我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我们又约会了两次,在我第二次埋单之后,他阴沉着脸,声音低低地说:“既然你不爱我,我们就分手吧。”

可我是爱他的呀,至少是在乎他,要不然,我也不会偷偷向父亲要钱,在他面前保持自尊。可惜他不明白,他坚持认为:我不肯花他的钱,证明我不爱他。什么混账逻辑!

在生活面前,我学会了妥协。和第二位男友约会,我把埋单的权利给他。为此我总是去不花钱的植物园,去街头小饭店,吃最便宜的菜。在我们相识三个月那天,他掏出钱包付完账后,没有把钱包放回衣兜,而是放在我的背包里。那一刻,我还没有完全明白他的真正意义。我们结婚以后他才告诉我:他把钱包放在我背包的那一刻,就决定要娶我。他希望自己赚的钱,交给一个像我这样小心花男人钱的女人来管。

我为他管了十年的钱,事实上,我管的并不好,对于理财,我先天不足,后天也没学会。但有一点可以聊以自慰,那就是我从来没有私自为自己留一分钱,即使在我们分手的时候,我也没有拿走他赚的、在法律上属于我们两个人的钱。因此,我成了一个无产者。

战争时期,无产者的特点是革命最彻底。到了商业时代,那份革命的热情就转到赚钱上。有两年的时间,我几乎什么也不做,每天除了写稿,还是写稿。开始是逼迫,后来就变成了一种习惯。结果,稿费单像雪片一样从五湖四海向我飞来。

有一天,我和男友去酒店吃饭——顺便说一句,我又有男友了,我们正在恋爱中,所以经常去酒店吃饭。那天,他向往常一样朝侍者一摆手,侍者送来账单。他拿出一张信用卡,在账单上签上他的名字,交给侍者。他签字的动作很优雅,我出神地看着,几乎忘了他是在埋单。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我不仅为之一震。我怎么了?我怎么开始喜欢并习惯花男人的钱了?我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就在这时,男友好像想起什么似的说:“下个月你不是要出国开会吗?我给你办张卡吧,这样方便,不用多带现金。”

我抬起头,看着他,一瞬间,我找到了答案。

与从前相比,我不再是一个无产者了。我有自己的房产,银行里有存款,所以花起男人的钱来不必羞羞答答,我可以大张旗鼓,可以优雅自如。因为我有钱,有足够自己支配的钱,我可以不花你的钱。我肯花你的钱,那是我爱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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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的性感指数

单身以后,常常被人问起,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我一般不作答。有一次被问急了,加上酒精的缘故,我脱口而道: “喜欢性感男人。”

此语一出,一片哗然,众人用陌生的眼光看着我。我不服气地说:“怎么了?男人可以喜欢性感女人,为什么女人不能喜欢性感男人?”

“那你说说,什么样的男人才算性感?”一位男士故意问。

我看了他一眼,直言不讳地说:“男人的性感有两种,一种是指身体而言,还有一种,是指精神。”

“那你喜欢哪一种?”那位男士紧追不放。

“我嘛,当然都喜欢。不过——”说到这,我故意停了一下,“根据我的经验,较之男人的身体,男人的精神更可爱。”

后面还有一句我没说,其实女人也一样。来自身体的美,能引起另一性的冲动,这是一种本能,是与生俱来的,生物性质的,因而也是低层次的。而源自精神的美,可以唤起另一性的感动,这是一种修养,是后天培养的,精神层面的,也是每个成熟男性和女性所应该追求的。

接着,我就此详细发表自己的见解:

“我认为,男人的性感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首先,要有冒险精神。冒险是男人的天性,没有男人的冒险,可能今天我们还停留在远古游牧时代,不会享受到现在这样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可是,在我们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有一种精神正在从男人身上消失——这就是冒险。工作把男人们囚禁在办公室,婚姻又把他们囚居在家。他们就像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已经失去了野性,失去了作为男性的主要魅力。当然,与这类男人一起共事、交友或生活也会有幸福,但这种一目了然、一成不变的幸福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你得忍耐经常性无聊。

其次,男人应该有一项技能。不管是在街上擦鞋,还是去硅谷设计软件,或在家里爬格子,或仅仅有一个能把死人说活的灵巧舌头,总之,你得有一种能在某个领域引人注目的过人本领,它会给你带来自由——自己存在的理由。一个不自由的男人,就像一个没有资本的虚拟资本家,在爱情市场上很难吸引到女人的眼球。”

说到这,我故意停下来,众人都把目光投向我,静静地等着我抛出下文。

“这最后一条嘛,”我说,“就是——男人一定要好色。”

话音刚落,引来一片嘘声,我赶紧解释。

“食色性也。色是人的本性,好色是生命力旺盛的证明。生命力旺盛的人才会精力充沛,保持活力,表现在工作上,有比较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无数事实证明,事业成功的人,感情生活也比较活跃。”

我的长篇大论发表完了,众人相视无语。良久,我旁边一位女友好心提醒我:“你说的没错。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类性感指数高的男人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没有安全感。”

我点点头:“你说的对。但是你忘了一点,你凭什么认为我需要安全感?”

我们每个人,都想寻求一种安全感。可究竟什么是安全感呢?许多时候,你以为是安全的,其实并不安全。就算爱上笨蛋男人,该分手也一样会分手。生活是一个充满变化的动态过程,根本就没有永恒的安全。想要永远安全,途径只有一个,就是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性感的人——喜欢冒险、有过人本领,这样,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资本好色。在他(她)花心之前,先和他(她)说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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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13: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像那半山腰的茶馆,离寺庙很近,离红尘也很近。"
谁人去喝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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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的最高境界

因为经常写一些婚恋方面的文章,所以被周围朋友当成了婚恋专家,他们经常向我请教一些问题。奇怪的是,男性问什么的都有,比较杂,像生日送什么礼物、怎么拜见未来的岳父岳母大人等等,而女性的问题相对比较集中,有一个问题几乎每次都被问到:为什么热恋中他对我好,等到发生关系以后,就开始变得冷淡?

的确,由于生理结构不同,男性对性的欲望通常会比女性强,所以开始时对女友千般体贴,让女友感动得一塌糊涂,进而以身相许。

每次,我都从生理角度解释一番,安慰这些对男友备感失望的女人。后来问得多了,我也有几分迷惑:难道真的只是生理上的原因吗?男人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带着疑惑,我去拜访一位在哲学研究方面颇有建树的学者。我一向认为哲学是所有学问的最高境界,对问题分析得比较深刻,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这个嘛……”哲学家犹豫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有些欲言又止。我明白他的意思,就说:“你要当我是朋友,就实话实说。请你告诉我,男人追求女人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他咳了一下,道:“说实话,我也是男人,不知道你们女人怎么想,反正男人喜欢女人,最终目的就是把她搞上床。”

原来如此。

我不是清教徒,也不觉得床有多么不好,只是觉得把床当做最终目的,未免有点儿降低人类自身的高尚。难道就不能比床高一点儿?我不仅对哲学家的回答产生怀疑,而且涌出想找一例来否定他的念头。

可惜,到现在已经几年过去了,我仍然一无所获。比床高的男人一个也没有遇到,比床高的女人比比皆是。其中一个最有意思,她交往的三个男朋友,姑且称他们为A、B、C吧,她最喜欢的是A,其次是B,C居最末,但最先发生关系的恰恰是C,交往第二天就睡了。和B是在交往三个月后,而她最喜欢的A,至今仍保持朋友关系,已经一年多了。问她为什么,她笑笑说:因为三人之中她最在乎的是A,她怕一旦发生关系反而不如从前,所以迟迟未睡。至于其他两人,反正不是很在乎,睡丢就睡丢吧。

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吧。既然男人的最高境界是上床,那么,把他留在身边的最好办法就是不上床,让他永远处于最高境界的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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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的资本

前不久和朋友去看影展,是一部老片子,《第五元素》。——颗巨星向地球飞速冲来,地球人动用了所有力量,找到金、火、水、土四种元素,但必须找到第五元素,才能拯救地球。巨星还有几秒就要撞向地球了,就在这时,男主人公深情地对女主人公说道:我爱你。巨星一下被击毁了,原来第五元素就是爱。

这虽是一部科幻片,却告诉我们一个最现实的道理:人,不能没有爱。男人如此,女人更如此。女人的身体就像一个天然宝库,储藏着丰富的爱资源。如果不定期释放,时间一长就会超过水位,有自溺的危险。所以需要找一个容器,即使找不到男人,也会找个别的什么替代物。现在你明白,为什么许多单身女人喜欢养狗了吧?

商业社会,无论做什么,首先要有资本,爱也一样,得有可供爱的资本。否则凭什么要人家爱你?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尽管媒体经常报道女性解放,但现在还是男权社会。所以女人最大的资本,是青春和美貌。男人是视觉动物,眼睛是第一位的,心灵靠后。所以有姿色的女人,在爱情市场上永远是畅销品。但千万别让胜利冲昏头脑。畅销意味着短命。过了保鲜期,这天下就是别人的了。不能老让你一个人霸着,得轮流做庄。所以,你得把握好时机,在自己最靓的时候找一个最亮的男人,做他的股东,分走一半的收入,让他知道美的代价。

姿色欠佳的女人,也不用黯然神伤。条条大路通罗马,硬件不足开发软件。对男人来说,温柔是一件杀伤力极强的武器,几乎百发百中。此外,还有学历、才气、家世,都可用来做武器。单项不足,就以综合实力取胜,也一样在爱情市场上搏杀,不愁找不到如意郎君。

以上是针对传统女性,即视爱情、婚姻和性三位一体的。如果你想做一个现代女性,那就另当别论了。首先,千万别把男人当水库,把全部的爱都给他。把他看做容器,分流一部分就行了。否则后悔的肯定是你。其次,从经济学角度讲,爱是一项投资。既然是投资,就要重视回报率。按经济学规律,要想取得高回报,一要增加投资资本,二要依靠经营和管理。可是,女人最大的资本——青春和美貌是一条呈向下走势的曲线,随着时间的增长而递减。所以,要想增加资本,就必须用智慧来弥补青春的消失,用事业的成功给自己再造一张美丽的脸。

成功是硬通货,像美元一样坚挺,当女人不再年轻时,这是最大的资本。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名人易婚变,因为具有多选择性和可变性。试想,一个光芒四射的人,身边肯定靓女或俊男如云,感情生活也就比常人丰富。这是成功者的特权。不成功者只能望而兴叹,切勿效仿。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在投入爱之前,最好先清点一下自己的资产,看看有多少可供爱的资本,否则弄个遍体鳞伤,事业欠收,感情干旱,搞不好全军覆灭。

最后再提醒一点,大多数人在评估自己时,都会高估一点儿。所以评出来的个人魅力指数,别忘了打五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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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3: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到底想嫁给谁
伊人李彧 发表于 2009-4-17 13:54


不知道她想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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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4: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不打折

女友慧和我同岁,已过了而立之年,还是个单身贵族。星期天我正在给女儿洗衣服,她打电话约我出去上街,我加快速度,把洗好的衣服晾在阳台上,就看见慧已站在我家楼下朝我摆手。我急忙穿上外衣匆匆下楼,我们两个人一起逛步行街时装店,我问她想买什么,她说也没想买什么,在家待着烦,出来随便转转。我看她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想起每次去她家她母亲都关心地问我最近有没有认识合适的人,介绍给慧,她老大不小了,不能总这么待在家里,我就为慧感到有些不平,其实慧挺优秀的,长得也秀丽,她周围男男女女的朋友也不少,可她至今依然形单影只,但也没见她怎么急着嫁人,工作、读书、听音乐、交朋友,活得游哉优哉的,倒是急坏了她母亲,每天想起来就要念叨几句,一念叨慧就烦,跑到朋友家或拉朋友逛街。

我们漫不经心地走着,正是初夏,时装店里摆满了新上市的漂亮裙子,款式新颖,争奇斗艳,且价格不菲。我们踏进常去的一家时装店,打量着墙上挂的时装,发现两个月前我们俩在这花五百多元买的薄羊绒衫现在已经打了五折,才卖二百多元,不仅心里一阵酸疼。显然小姐已经忘了我们是谁,上来热情地为我们介绍:“这是纯羊绒的,质量非常好,因为过季才赔本卖,二百多元,非常便宜的。”我和慧互相看了一眼,在心里说:是够便宜的,一件衣服的钱,可以买两件,可是我们已经买了。小姐很执著,我们都转身要走了,还冲我们说:“两位小姐买一件吧,真的很便宜。”

我们匆匆离开了时装店。“真可惜,我们本来可以省一半的钱。”我有些惋惜地说。

“但我们没省。所以它在我们心里还是原价,”停顿了一下,大概慧想到了自己,自嘲地说,“也许女人就像时装一样,过了季节也要打折,要不就售不出去了。”

“慧,你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些年接触这么多人,难道就没有一个你看中的?”

“让我说一个具体标准,我也说不出来,总之得要一个看着顺眼、能打动我的吧。可是这么多年,偏偏没有遇到。眼看着周围和我差不多年龄的人,一个一个都嫁掉了,有时候妈妈催我,我就想找一个人嫁掉算了,何必这么苦苦等,还不知道他是谁,他在哪儿,他什么时候才会让我遇见。可是再认真一想,假如我就这么把自己嫁了,有一天,我等的人真的来了,可是我已经没资格了,那不是一件很悲伤的事吗!所以这些年我一直不肯轻易把自己嫁掉。我想,我还是要等下去,就算是过季了,我也不打折。因为这是一辈子的事啊!”

我抬头看着慧,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睛,可我依然清晰地看到慧那纯真的眼睛闪着热情而执著的光芒,我就感觉到眼前有些发亮,我就感觉到心有些发颤,突然间想谈谈爱情——这个对现代人来说已经有些陌生有些昂贵,许多人已经懒得再谈的古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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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4: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女与平台

莫沫不是台里最红的女主持,但却是最富有的——开宝马,住高级公寓。不过,你若是以为她嫁了个大款,或是在作性交易,那可就委屈她了。

当然,莫沫很漂亮,漂亮对男人也的确管用,但是在整形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美女已经不是什么稀缺资源。只要肯花钱,卡西莫多也能变成叶赛尼亚。这个世界不缺叶赛尼亚,关键是叶赛尼亚在哪儿。如果在大街上卖艺,就是忙一个晚上,也不过三百元,怎么能和莫沫比?莫沫一顿饭,就能吃出三百万的合同来。当然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虽然美女多少都有几分自恋,但莫沫还不会蠢到认为自己仅凭美貌就可以毫不费力拿到三百万,她能拿三百万是因为有电视这个平台。在电视取代电台、报纸成为媒体新霸主的时代,屏幕上的镜头是按秒计算的,可以说寸秒寸金。莫沫现在主持一档访谈节目,如果给某位嘉宾十五分钟谈话时间,对其企业的宣传效应,比花上一百万做广告还好。人人心里有杆秤,何况是精明的商人!三百万的合同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签的。

莫沫很清楚,她的价值是电视赋予的,当然,美貌也起了一定作用,否则为什么女主持人开宝马、凌志,而同等身价的男主持人只能开尼桑、本田?不管女权主义者们喊的多么响,还得承认,现在是男权社会。权力、财富大都掌握在男人手里,他们就像一座座闪闪发亮的金矿,而电视台是美女们利用性别优势,淘金致富的最好地方。

所谓性别优势,并不是指上床,当然遇到财大势强、又不太老——至少视觉上可以接受的,也不排除上床,以夯实一下脆弱的两性关系。秦一鸣便是莫沫夯实后的战利品。

秦一鸣本是一介武夫,没什么文化——幸亏没文化,否则当年也不会亲自驾着铲车,冲向已经断水断电却仍然赖着不走的“钉子户”,把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逼的在最后一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外奔跑。无知者无畏,秦一鸣日后能称雄于房地产业,靠的就是这种无知无畏的玩命精神。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秦一鸣没文化,不等于没野心。他不仅仅满足于建几栋楼,他要建的是一个地产王国。他很清楚,光靠无知无畏的精神,是建不起一个帝国的。于是高薪挖来文化精英,组成智囊团,为他出谋划策,赋予他本人和企业以文化色彩。秦一鸣就是在智囊团的建议下,走进电视台,成为莫沫的访谈嘉宾的。

莫沫见到秦一鸣的第一眼,双方没有对话,仅凭女人的直觉,就知道这个男人有“料”。在一个小时的访谈节目中,给了他二十分钟——是三位嘉宾中谈话时间最长的。莫沫巧妙、娴熟地引导着“对话”,让观众充分感悟秦一鸣身上的“文化色彩”。

不用说,访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作为回报,秦一鸣请莫沫吃饭。这很正常,莫沫并不感到意外,让她深感意外的是,秦一鸣随席送上一份三百万元的广告合同。

这回,轮到莫沫无以回报了。只好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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