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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残疾儿康复纳入新农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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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2: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段慧明
  本报讯 从今年起,定点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在东海县和灌南县同时启动试点。在全省6个试点县(市)中,东海县是全省唯一一家由残联单独承担实施项目的单位。
  据了解,为更好地保障参保(合)人员的基本康复需求,满足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持证肢体、视力残疾人和0-6岁听力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需要,省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和省残联于近期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适用对象和康复项目: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需医疗康复的参保(合)人员,需抢救性康复的0-6岁残疾儿童,需适配辅助器具的持证肢体、视力残疾人和0-6岁听力残疾儿童,在接受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18项医疗康复项目和听力言语康复、智力康复等4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及大、小腿假肢等6类辅助器具适配中,可按规定享受不同比例的医疗报销补助。
  去年,东海县按照省市残联统一部署,把“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全年共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269名,其中县本级康复200名,转介到县外机构康复69名,康复有效率达95%。  赣榆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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