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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低保”惠及十多万名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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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09: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徐芳 实习生 张津铭 通讯员 吴淑珩 徐兴爱)市民政局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连云港市耗费多年时间构筑的“阳光低保”保障网络,已经让连云港市13.8万名城镇和农村群众从中受益。

  长久以来,连云港市人口基数大,城乡贫困人口相对比较多,给社会救助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为了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近年来,连云港市本着“透明申报认定程序,全力打造阳光低保”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动态管理目标。为推进低保阳光操作,使低保工作的透明度高,操作性强,群众认可度大,连云港市按照“三评议、三公示”程序,由居(村)民申请、居(村)委会审查、民主评议后,对申请人的户主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等在本居(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社区(村)委会把关、评议,进行二榜公示。最后,各乡镇、街道民政助理根据低保对象申请,深入到居(村)民家中进行调查,对申请人自报情况和提供证明进行验证,对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全面了解,对申请人家庭状况正确评价,做到入户调查率达到百分之百,确定保障对象及标准,形成统一意见上报乡镇、街道审批,审批后进行张榜三公示。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入户、谁签字,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把低保金发放到真正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手中。

  据了解,连云港市从2004年开始实行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制度,低保资金通过银行以“低保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户。连云港市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居民实施“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使得低保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据统计,目前连云港市有7.2万余户,城乡低保对象13.8万人,今年上半年共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13亿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2.2万人,发放低保金0.96亿元;城市低保对象1.6万人,发放低保金0.17亿元。 (编辑:王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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