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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回眸“十一五”辉煌成就 展望“十二五”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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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眸“十一五”辉煌成就 展望“十二五”发展路径
发布时间:2011-03-30 11:05:00  作者:江苏省统计局

来源:连云港市统计局内部信息网

——连云港市农民收入“十一五”回眸及“十二五”展望


“十一五”以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实施农村改革发展“六大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方百计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粮食生产实现连年丰收,农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民生得以持续改善。
一、“十一五”以来,农民增收成绩辉煌
“十一五”以来,连云港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取得辉煌成绩,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越过7000元大关,达到7039元,较上年增加928元,增幅达15.2%,增速居全省首位。较“十五”末,农民收入五年累计增加3174元,名义增长82.1%,年均实际增长12.7%,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66元,五年累计增加2229元,名义增长113.8%,年均实际增长13.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05年的46.1%下降到2010年的40.9%,五年下降5.2个百分点。五年来,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消费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生活质量迈上新水平。
(一)“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总量实现倍增
回眸过去的五年,农民收入总量实现倍增。其中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265元,较上年增加401元;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28元,较上年增加563元;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454元,较上年增加626元;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111元,较上年增加657元;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039元,较上年增加928元。“十一五”末,农民收入总量是“十五”末的1.8倍。
(二)“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增幅提升最快
“十一五”以来的五年,农民收入增幅均实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据测算,2006-2010年历年的农民收入增幅分别为10.3%13.2%13.0%12.0%15.2%2010年的收入增长分别高于20064.9个百分点,高于20072.0个百分点,高于20082.3个百分点,高于20093.2个百分点,为1985年以来收入增幅最高值。“十一五”以来的五年,农民收入的增长均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多年的收入增长均在全省位居首位。
(三)“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6-2010年全国历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分别为7.4%9.5%8.2%8.5%10.9%,连云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度增长分别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9个百分点、3.7个百分点、4.8个百分点、3.5个百分点、4.3个百分点,历年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1-3:连云港市“十一五”农民收入增长比较图
(四)“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06-2010年全省历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分别为10.2%12.9%12.1%8.8%13.9%,连云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度增长分别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1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0.9个百分点、3.2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历年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1-4:连云港市“十一五”农民收入增长比较图
二、“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实现多渠道增长
“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实现多渠道增长,收入的结构性特征具体体现为:2010年连云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039元,比上年增加928元,增长15.2%。其中:工资性收入3378元,比上年增加481元,增长16.6%;家庭经营纯收入3249元,比上年增加315元,增长10.7%;财产性收入147元,比上年增加74元,增长1倍;转移性收入266元,比上年增加58元,增长28.2%
(一)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2006-2010年历年农民的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1995元、2265元、2580元、2897元、3378元,较上年分别增加273元、315元、317元、481元。“十一五”期末,全市农民工资性收入3378元,比上年增加481元,增长16.6%。较“十一五”期初增加1383元,名义增长69.3%,年均增长14.1%。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十一五”期初的46.8%上升到“十一五”期末的48.0%,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6-2010年历年农民的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分别为2203元、2468元、2677元、2934元、3249元,较上年分别增加265元、209元、257元、315元。2010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249元,比上年增加315元,增长10.7%。“十一五”期末,较“十一五”期初增加1046元,名义增长47.5%,年均增长10.2%。“十一五”期末,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46.2%,比“十一五”期初的51.7%下降了5.5个百分点,但家庭经营纯收入仍占其主导地位。
(三)财产性收入迅速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亮点之一。受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土地流转和房屋出租增多、参加入股投资分红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农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2006-2010年历年农民的人均财产性收入分别为16元、21元、51元、73元、147元,较上年分别增加5元、30元、22元、74元。2010年,连云港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47元,比上年增加74元,增长101.4%。“十一五”期末,较“十一五”期初增加131元,名义增长9倍。人均财产性收入的比重稳步上升,由“十一五”期初的0.3%,上升到2010年人均财产性纯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2.1%,提高1.8个百分点,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之一。
(四)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成为农民收入新的来源。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加上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政策的实施,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带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2006-2010年历年农民的人均转移性收入分别为52元、74元、145元、207元、266元,较上年分别增加22元、71元、62元、59元。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66元,比上年增加59元,增长28.2%。“十一五”期末,较“十一五”期初增加214元,名义增长5倍。“十一五”期初,转移性收入在纯收入中的比重为1.2%,“十一五”期末转移性收入在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8%,提高2.6个百分点,成为农民收入新的来源。
三“十一五”以来,促进农民增收的因素
一是惠农政策因素。长期以来,农业的积累支撑了工业的成长。财力充实之后,国家果断采取了反哺农业的战略。“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使支农惠农资金真金白银。2006年,在中国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终结,确立了农业农民的“无税时代”,全国每年减轻农民税负1350亿元。“十一五”以来,又先后对种粮农民实施了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政策。2010年,连云港市通过“一折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项目45个,发放涉农补贴资金10.3亿元,涉及农户97万户,惠及农民达345万人。这一减一加,让农民得到了巨大的实惠。
二是体制改革因素。乡镇机构改革、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农村各项改革深入实施,为农村大局保持稳定,为农业农村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三农”加大投入、农村土地加快流转、农民合作组织、支农信贷规模等的扩大,目前,全市有农民合作组织1525家,土地流转面积突破110万亩,适度规模经营167万亩,8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1家村镇银行,这些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活力。农村征地补偿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的改革试点,为农民的收入增加新亮点。
三是科技创新因素。邓小平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他指出了我国农业发展的正确道路。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提高要靠科技,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也要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人才培养依然要靠教育。只有把农业、科技、教育三者结合,才能推动农业的现代化,才能促进农民收入的有效增加。“十一五”以来,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农产品科技创新,新品种不断突破,品质不断改善,质量不断提升。农业科技的结晶,让连云港市农产品产量迅猛增长。“十一五”期末,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339.36万吨,比“十五”末增加92万吨,增长了37%。“十一五”期末,水产品产量达61万吨,同比增长5.2%;生猪饲养量达560万头,同比增长9.2%;肉牛饲养量54.0万头,同比增长4.0%。农业科技的结晶,有效提高农作物病虫害事前干预的可能性,降低了农作物损失率和畜禽死亡率。科技创新成为解决农业农村问题,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金钥匙”。
四是社会保障因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试点步伐。积极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水平。搞好农村养老院建设,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探索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有效办法。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覆盖残疾人。做好农村防灾减灾工作。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进一步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2010年,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150元,以县为单位的参合率要超过98%,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120元。
四、展望“十二五”,加快促进农民增收的举措
在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对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新的部署。在“十二五”全新征程已经开启的重要时刻,我们要谋划好、部署好、推进好未来五年的农民增收工作。
据测算,“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0%的速度来发展,到“十二五”期末,也就是2015年,连云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超过12000元,达到12969元。
如果连云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十二五”期末要实现翻番,也就是要超过14000元,达到1407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必须达到14.9%
“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在享受国家和省支农、扶农普惠政策的同时,江苏沿海规划和长三角规划又给予了我们一系列具体的扶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正迎来弥足珍贵的黄金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关键是适应农业发展阶段性变化的要求,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转到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领域,为农民收入增长开辟新的路径。具体措施体现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实现农民增收的现实举措。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是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措施。调整结构的重点是改善农产品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一是要抓住当前农产品供给充裕的时机,加快调整粮食品种结构。现在连云港小麦总量接近于供求平衡,但专用优质面包粉、糕点粉、水饺粉、方便面粉都是缺的。从国际市场进口优质小麦大大高于国产小麦的价格。如果经过几年的努力,使优质小麦也能满足需求,据测算全市可以使农民增收上百万元。二是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在农业产业链条中处于前拉后带的重要环节,搞好了可以促进种植业、带动加工业,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粮食连年丰收,表明生产能力已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发展畜牧业的时机已经成熟。使畜牧业真正成为一个大产业,这既可以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又可以有效地转化粮食,缓解农民卖粮难。三是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种养业传统优势,发展农林牧渔业和名、特、优、新产品。农产品也要有品牌意识,靠品牌开拓国际国内大市场。
第二、依靠科技进步,降低农本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举措。依靠科技进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农民的支出,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现在,对于发挥科技作用,提高科技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各方面是比较重视的,也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但还必须看到,对于发挥科技作用,节约生产和流通成本,从而提高农业的效益,研究的不够。目前,由于技术相对落后,连云港农业资源的利用率远远低于发达地区水平,特别是农民在用水、用肥、用电、用油、用地等很多方面,缺乏科学指导,浪费比较严重。不少地方,农产品产量很高,但秋后算账,收入却增加不多,关键是生产成本过高。据统计,“十二五”期间,粮食生产增长了37%,收购价格指数增长了172.9%,而同期总成本却增长了274.3%,成本远远高于亩产量和收购价格指数的增长幅度。这说明,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有巨大的潜力,应当把推动农业节本增效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节本增效,关键在科技。坚持科教兴农的方针,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是保持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的必然选择。科技进步跟不上,仅靠增加物质投入,只能造成成本增加,收益递减。当前,要突出抓好以提高投入产出水平为目的的节本增效技术。推广配方施肥、深施化肥和生物农药等技术,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化肥、农药的利用率,还可以有效解决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广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既可以节水,降低生产成本,又可以带动施肥技术提高,农业耕作制度变革,改善生态环境。要向农民广泛宣传节本增效的意义,对农民进行本技术指导,开发节水、节肥、节种、节药、节电等技术设备,使农业节本成为农民经常性的、普遍性的自觉行为。
第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有利于农民增收的产业体系和利益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当前应突出抓好建设农产品基地、培育龙头企业、建立利益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几个关键环节。这当中很重要的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活力、有生命力的关键。农业产业化实际上解决了两个利益机制问题:一是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是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和家庭经营两个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这两个机制确保了经营农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必须克服只重项目建设,忽视机制转换的倾向。这里关键是要确立农民在产业化中同龙头企业平等互利的主体地位,使农民能够平等分享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润,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真正结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还要注意把握好两点:一是要从当地的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出发,把当地的资源优势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搞好规划布局,选择好主导产业和产品。既能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又符合市场需求,这样才能真正形成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二是要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不能用计划经济的思路和办法搞产业化经营。农民和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必须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尊重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各级干部要多做规划、协调、引导、服务工作,在为产业化发展创造好的外部环境方面下功夫,不搞行政撮合、强迫、命令。
第四、加大农业投入,降低两个风险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安全举措。增加农业投入,降低和规避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自然和市场“两个风险”,给农民增收营造相对安全的发展空间。国家应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增加农业投入,治理大江大河,兴修农田水利,改造中低产田,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农业科研攻关和适用技术推广,以此来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减少农业自然风险。同时,应将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向流通领域延伸,加强以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保鲜、储藏等流通设施,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少农业的市场风险。这样农民就可以有效地规避“两个风险”,对自己的收入有一个比较稳定的预期。
第五、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必然举措。城乡一体化是以城市为中心、小城镇为纽带、乡村为基础,城乡依托、互利互惠、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是思想观念的更新,也是政策措施的变化;不仅是发展思路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是产业布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不仅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也是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进。对于城乡一体化,最根本应该废除原有的城乡二元体制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废除现行的人口流动管制。城乡一体化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六个方面”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就业机会、均等的公共服务、统一的身份、平等的权利、同样的文明和实惠,让农民告别愚昧落后,迎接富裕文明,在“十二五”期间,逐步拉近农民与幸福的距离,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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