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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动态] 【房产新规】开发商造假不允许网签 保障房选房政策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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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06: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房者如果发现开发商公布的房价信息前后不一致或捂盘惜售,可拨打电话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在房价信息上造假,严重的将取消其网签资格……4月15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嵘涛做客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资源网“在线访谈”栏目,就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与市民进行交流。据介绍,岛城拟对保障房选房政策进行调整。

   房价造假不允许网签

  岛城的房价控制目标已经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本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如果开发企业先人为地提高销售均价,然后再开盘销售,该如何处理?”有市民在网谈中询问。

  王嵘涛说,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建立商品房价格异动监控系统,对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进行实时监控管理。目的主要是防止开发企业公布虚假信息,愚弄购房人,误导市场动向。高于申报价格销售房屋的开发项目,将无法进行网签。

  “对价格违规行为,我们将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采取相应措施,直至暂停其网签资格。”王嵘涛说。

  遇到捂盘行为可举报

  不少购房者反映,有些新盘项目尽管取得了预售许可,但仍然不及时开盘。还有新盘项目售楼处公布的房源及房价信息与青岛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信息不一致。

  据王嵘涛介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售楼处公布的房源及房价信息与青岛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信息不一致的,购房人可以拨打82661850举报。

  补办社保购房不可信

  限购令实施以来,不少外地购房者因为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被挡在了购房门外。但这也让不少中介公司看到了商机。“我是外地人,想在青岛买房,中介说可以帮我办理社保和纳税证明,这样能办×证吗?”一位外地购房者问。

  据王嵘涛介绍,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有关规定,限购期间非本地购房人应依法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方可购房。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不能予以出具《 住房情况证明》,不能办理网签和《房地产权证》。

  保障房选房政策拟调整

  根据岛城目前的保障房申购制度,凡是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可以变更申购限价商品住房。“申请限价房的家庭和申购经济适用房的人一起摇号,而且根据住房困难情况,优先照顾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这样申请限价房的家庭不是吃亏吗?”一位市民问。

  针对这种情况,王嵘涛介绍,目前本市正在调研调整住房保障配售轮候有关政策,拟借鉴外地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入轮候册制度,建立以户籍年限、婚龄时间、收入情况等条件为基数的积分评判标准,综合反映低收入申请家庭的应保障程度。

  对市民普遍反映的“限价房供应量少”的问题,王嵘涛称,未来三年内,全市计划建设政策性住房60000套、约393万平方米,其中限价商品住房将建设30000套、约225万平方米,占总量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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