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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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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1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王海涛 王绪波
   昨日,笔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期拨打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咨询有关彩礼问题的电话挺多,既有男女朋友分手索要彩礼的,也有夫妻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从咨询电话中,不难看出,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受习俗的影响,对彩礼的返还存在误区。法律人士认为,习俗不能代替法律,如果习俗与法律规定矛盾,应遵从法律规定。
  分手了,彩礼还给我
  赣榆县青年小刘,与一女孩“结婚”七八个月了,一直未领结婚证。后来女孩跑了,并给他发了“今后不要再找我了”之类的短信。“老婆”跑了,小刘很是郁闷,想想自家在女孩身上没少花钱,尤其是当初自己给女孩的一笔数额不菲的彩礼。现在人跑了,钱还能否要回来?
  市民丁女士同样感到心烦。自己和老公结婚两年时间了,感情合不来,前一段时间她提出了离婚,没想到男方竟然要求她返还当初的彩礼。结婚都两年了,自己还该不该返还彩礼?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该习俗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退不退彩礼,有法可依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结婚不成彩礼如何处置做了相应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一些地方习俗认为,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的,彩礼要不回来,而女方提出分手的,则应当返还彩礼。
  对此,12348值班律师认为,习俗不能代替法律,如果习俗与法律规定矛盾,应遵从法律规定。小刘与女友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他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索回彩礼钱。而丁女士因为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已共同生活,可以不用返还彩礼。
  哪些该退还,亦有讲究
  那么,是不是男女双方在恋爱中所有赠送物都应返还?律师提醒大家,以下两个方面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第一是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第二是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而在有关彩礼的诉讼中,由于没有书面凭证,甚至没有第三人可以证明,给付彩礼方在举证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即使有证人,这些证人也一般与当事人是近亲属,而削弱证明力或不愿出庭作证。律师建议,当事人可将银行取款记录、双方收入情况等间接证据的证明力扩大,形成可证明事实的证据链,或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录制双方谈话录音或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庄婷婷)
发表于 2011-3-31 13: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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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13: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要看是谁先悔婚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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