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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被砸,物管称:不好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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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12: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朱一清
   停在小区内的轿车深夜被砸,王先生除了对砸车人的行为进行谴责外,更郁闷的是,他无法接受物业管理方面“不承担责任”的说法。
  昨天早上,家住新浦兴业时代花园的王先生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轿车被砸了,且车上的少许物品被盗。他找到了小区的物业管理。
  “对于你这样的损失事情,我们不好承担责任。”在听了王先生的介绍后,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当即给予了这样的答复。“你们每个月都收取我80元费用,那么为何不承担业主的损失呢?”经过一番交涉,王先生悻悻而去。
  据王先生介绍,他的轿车平时停在小区里,按照物管方面所定的80元而缴纳费用的。车辆被砸,不能不说这和物业管理方面缺乏责任心有关,既然物管方面拒绝承担责任,那么物管方面收取这80元所谓的占道费用,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又在哪里?
  另据记者了解,兴业时代花园小区内有监控设备,但王先生停车位置属于监控盲区。目前,针对王先生遭遇一事,警方和保险公司已经介入。
  那么,物管方面是否承担赔付的责任呢?记者为此咨询了公善民律师事务所的刘飞野律师。据刘律师介绍,这要看业主和物业管理方面是否签订合同,如果没签,物管不一定要承担责任。一旦签了,物管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达到相应的服务标准,比如合同上要求对进出人员登记而没有登记,要求每个小时巡逻一次其实是1个半小时巡逻一次等类似的问题。这样就可以要求物管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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