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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全国房价“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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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12: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 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改革后的房价统计数据,虽然没有了平均价格同比和环比涨跌幅的数据,但从70个城市各自的价格走势上看,今年1月份全国房价仍以“涨”为主。许多业内人士表示,从这组被普遍认为“更接近真实市场状况”的统计数据上看,1月份可观的房价上涨幅度,更凸显出1月底出台调控措施的及时性和重要性。
  根据数据,今年1月,70个大中城市无论是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还是二手住宅的价格大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只有少数城市出现小幅下跌。
  在新建商品住宅方面,70个城市中仅有西部3个城市的房价出现了环比的小幅回落,与去年同月相比,出现价格回落的城市更是仅有2个;在二手住宅方面,70个城市中同样仅有3个城市的房价出现环比回落,与去年同月相比,出现回落的城市也仅有5个。
  作为传统的销售淡季,1月份房价数据传递出一种“淡季不淡”的市场信号。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之所以1月能够继续延续去年12月火热的走势,首先是因为强烈的调控预期导致不少购房人为了规避更加严格的调控措施,加快了购房的脚步;其次,在物价水平依旧高企的情况下,居民对投资房地产的热度仍然很高;同时,许多开发企业在传统的销售淡季加大了年底推盘的力度,以北京为例,去年12月有超过70个项目的推盘,这也促进了成交量的明显上涨和价格的持续坚挺。
  “1月房价的上涨更加凸显出调控的必要性。”张大伟表示,由于国务院八项调控措施以及房产税试点改革启动都是在1月底进行的,因此没能对市场产生实际的影响,不过随着各地落实调控政策的细则出台,未来楼市成交量和成交均价下滑几乎已成定局。
  与房价数据相比,从数据中透露出的统计方式改革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
  “新的房价统计方式,最大的进步要算数据更接近事实了。”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
  根据对1月份新发布数据的分析,杨红旭发现,按旧方式,去年12月很多城市的价格环比(比上月)的涨幅只有0.3%,比如北京为0.3%,上海为0.4%。但按新的统计方式,涨幅迅猛提高,1月环比涨幅,北京和上海分别大增至0.8%和0.9%,新数据无疑更加接近人们对市场的现实感受。
  不少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商品房直接选取网签数据,相比之前的调查办法更加科学,二手房的数据选取范围也更加宽泛,要求反映市场75%以上的成交,有利于反映市场真实情况。  赣榆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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