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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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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6: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以“乘势而上、跨越发展、公正司法、争创一流”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平安连云港、法治连云港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动全面跨越、后发先至作出了应有贡献。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2011件,同比增长2.81%;审执结61659件,同比增长3.66%;中院受理案件4102件,审执结3997件,分别增长14.52%、15.89%。在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中,我市法院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以能动司法为基本取向,准确把握四个着力点,服务大局职能有效发挥

  全市法院准确把握能动司法科学内涵,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切实履行司法使命。

  --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要求,把依法服务和保障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突出审判导向,稳妥审理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关的各类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案件,审结民商事案件43244件,同比上升4.52%,解决争议标的额28.15亿元;积极受理、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审结企业破产案件29件;审理借贷、存款、票据证券以及保险纠纷等金融案件11711件,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妥善审理农业承包、转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463件,促进城乡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审理环境侵权纠纷案件,促进资源型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保障和促进低碳城市建设。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惩治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理刑事案件3751件,审结3669件,判处罪犯5287人,其中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62人;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质量,中院先后审结了社会影响较大的尹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妥善审理涉及民生案件,分别审结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损害赔偿、房地产纠纷案件7052件、59件、771件,审结涉及老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609件,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79件;妥善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96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努力攻克执行难,执结案件13843件,标的总额达13.48亿元。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审结的 10件刑事抗诉案件中,改判、发回重审4件,维持或其他处理6件。

  --着力服务全市沿海开发。主动融入沿海开发大局,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明确司法服务重点,中院领导带队深入到港口口岸、开发区、徐圩新区等沿海开发前沿地区和企业开展前瞻性调查,准确把握沿海开发司法需求。创新服务手段,中院出台了《关于为加快推进连云港沿海开发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与港口管理局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6月召开 “全市法院服务沿海开发司法对策推介会”,系统地提出与连云港沿海发展区域特点密切相关的20条司法对策,为妥善审理沿海开发纠纷提供有力指导。全市法院在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区域设立一批“法律服务站”,为沿海开发和企业发展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中院设立在市科教创业园区的“法律服务站”妥善化解了全民健身馆建设过程中原土地承包人阻止施工纠纷,加快了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突出服务效果,全市法院综合运用政策考量、利益衡平等多种手段妥善化解涉及沿海开发建设的各类纠纷,中院成功化解了太平洋安塔里斯有限公司申请江苏宏冠船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连云港吉鑫化工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保障了涉沿海开发项目稳步实施。全市法院服务沿海开发工作多次得到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工作简报多次介绍我市法院服务沿海开发的工作举措,去年12月30日中院被指定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介绍服务沿海开发的经验做法。

  --着力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策部署,中院出台了《关于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创新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全市创新型企业加速成长,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6件。中院及时审结侵犯“汤沟”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5件,保护“汤沟”驰名商标的规范使用。依法妥善审理涉外商事案件21 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中院在全市遴选出16名机械、化工、医药等方面的专家担任技术专家,有效解决知识产权审判难题,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

  二、以为人民司法为主线,准确把握三个突破点,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进

  全市法院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切实加强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深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农村、社区一线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工作台帐,逐案落实化解措施,列入集中化解范围的568件案件化解563件,化解率99.12%;及时做好驻京接访工作,中院领导轮流带队赴京接访,有效劝返上访人员,全国“两会”期间没有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我市法院的接访工作受到上级法院的表扬;积极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采取逐案交办、逐案研究、逐案会办的方式,对症下药,妥善处理了一批信访积案;认真做好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工作,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合作,已联合接访78人次;积极开展“万起案件评查”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裁判文书集中评查活动,做到评查与纠错、与息诉、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共评查案件308件,化解息诉304件,受到了省高院通报表扬;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清理活动,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清理执行积案6280件,清理委托执行积案222件。在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市有1个基层法院、3个业务部门、8名干警受到表彰奖励。

  --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诉讼调解的要求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全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8.41%,基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为46.33%,居全省第四位。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与公安、妇联、消协等单位加强联系,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合力化解纠纷,共邀请协助调解案件168件,委托调解案件101 件。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协调和解,行政诉讼案件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占66.59%,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撤诉率为74.46%,居全省第二位。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成立调解工作室,诉前化解纠纷案件4187件,中院和基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为100%和91.73%,分别居全省第一和第六位,一大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劳动争议、土地征用等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妥善化解。

  --切实完善司法为民便民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诉讼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共向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引导7852人次,转接发送诉讼材料9350份,开展法律释明答疑3998人次。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2992件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进一步转变审判方式,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深入社区、企业、医院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就地解决纠纷。全市人民法庭进一步完善电子印章、网上立案等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司法宣传活动,共审结案件 8009件,调撤率达74.72%,有效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准确把握四个结合点,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既是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司法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市法院通过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市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加强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科学管理。针对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状况,2010年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均衡结案管理,中院制定了《均衡结案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开展评选季度、年度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活动,逐步完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全市法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5.94%,居全省第一位;中院、基层法院审判人员人均结案为48.4件和 185.4件,分别居全省第六位和第二位;赣榆法院审判人员人均结案329.51件,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二位;中院当庭结案率为21.48%,居全省第三位;基层法院执行投诉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当庭结案率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二、第三和第五位。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建立定期通报、点评讲评、专题报告等制度,落实定案把关措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全市基层法院被发回改判率为0.37%,居全省第五位;中院、基层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率分别居全省第二位和第一位。

  --加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完善。建立健全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组织法官进农村、进社区,深入基层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完善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机制,促成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意见》,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指导委员会并迅速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全市法院兼职法制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防范知识专题讲座,对涉校案件相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及时做好判后回访、跟踪考察和帮教工作。强化少年审判工作,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保证少年审判的综合效果。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质量,坚持公开庭审及听证制度,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173件。健全司法安全机制,结合外地法院发生的司法安全恶性事件,通过加强安全教育、排查突出矛盾、增配安全设施、建立与公安机关联动联防机制等措施,保障司法安全。

  --加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落实。加强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进一步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43.28%,同比上升14.56个百分点;广泛开展和谐乡镇(社区)共建活动,尽可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基层法院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建立涉诉案件分布情况通报制度、设立流动法庭等措施,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2010年全市法院收案总数虽然同比增长2.81%,但案件增幅下降28.9%,海州、新浦、灌南法院收案数分别下降23.26%、 7.1%、6.19%。全市法院收案总数多年持续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呈现出良好的司法运转状态。

  --加强司法建议的工作成效。全市法院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针对全市民间理财、担保经营不规范等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中院提出了《关于加强对理财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监管的司法建议》,得到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相关部门采纳建议进行整改。2010全市法院共发出各类司法建议87份,被采纳39份,有效地提高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标准,准确把握三个关键点,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全市法院始终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以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形象取信于民,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公正文明、崇法敬业、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牢固确立“公正、廉洁、为民”新时期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争当“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法官”,不断提高全市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军转干部、全省确定重点宣传的三个先进典型之一的刘金宝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法院干警。在社会关心支持下,组织评选表彰全市“十佳法官”和“优秀法官”。2名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1 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深化司法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中院新一届党组明确提出“严格管理,规范管理,从领导班子开始”,要求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率先执行制度规范,积极为干警放好样子,做好表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解,严格制度执行力,全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广大干警司法工作能力,共组织258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36期,组织356名基层法官参加全省法院基层巡回培训。截至2010年12月,全市法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90.6%,中院硕士以上学历占25.7%。在全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中,我市法院有3名同志入选,另有1名同志被推荐参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入选及被推荐人数位居全省前列。

  --深化公正廉洁司法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职业纪律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组织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8个审判业务部门分别被命名为省级、市级“廉洁司法示范庭”。健全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加强对法官日常司法活动的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全市法院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分案,严格执行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中随机摇号规定,杜绝不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等规定,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信箱,畅通投诉渠道,认真整改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一年中全市法院有5名干警因违反纪律受到查处,1名干警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调查。

  一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市委、人大报告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通过定期向代表寄送《法院工作通报》、《法院通讯》等刊物,及时报告法院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征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313人次,走访、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285人次,组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15次,发放征求意见函300余份,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判专项调研1项。办理市人大交办信访件36件,期限内办结率100%。

  各位代表,2010年是全市法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一年,也是在更高标准上起好步,谋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思路,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一年,更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有效服务大局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理解、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向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能力和方法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压力不断加大;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佳,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违纪问题还偶有发生;涉诉涉法信访数量居高不下;基层法院干警待遇偏低、基建债务化解、技术装备还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着力解决。

  2011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对我市“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发展图景。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依法服务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在依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功夫。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深刻认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积极谋划司法应对措施。突出审判导向,依法妥善审理好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促进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围绕连云港区域特点,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依法服务加快全市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在依法服务沿海开发上下功夫。严厉打击侵害投资者权益、危害沿海地区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沿海开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好涉及资源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各类纠纷,维护优良的沿海生态环境。加强对沿海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司法引导,高度重视涉及港口群、航道、管道、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案件审理工作,确保在建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在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依法妥善审理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注重从司法服务的细节入手,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民意沟通表达、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各项措施,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

  四是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依法运用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创新和谐共建工作举措,切实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廉政风险节点的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增强监督制约的实效。加大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工作力度,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五是在全面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上下功夫。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有效破解司法难题,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促进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端正广大干警司法指导思想,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清形势,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创新实干,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成效,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乘势而上、跨越发展、公正司法、争创一流:2010年初,市中级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明确全市法院的工作目标是“乘势而上、跨越发展、公正司法、争创一流”。乘势而上就是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相得益彰,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全省位次不断前移;跨越发展就是立足已有的司法审判业绩,狠抓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和亮点工作,以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基层基础、队伍建设的全面跨越,强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创新发展;公正司法就是要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依法司法、能动司法,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争创一流就是全市法院必须以争创一流作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以争创一流的信心、决心和勇气,通过几年时间的不懈努力,以优良审判业绩、优良法院队伍、优良管理水平逐步迈入全省、全国优秀法院行列。

  2.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在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司法国情条件基础上提出的一种司法理念。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我们所讲的能动司法,简而言之,就是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是能动司法的三个显著特征。”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要求,运用政策考量、利益衡平、柔性司法等司法方式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的服务型司法;分析研判形势,回应社会需求,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型司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未雨绸缪,超前谋划,提前应对,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的高效型司法。

  3.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即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由同一审判庭进行审理的工作机制,该模式已经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并取得一定的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纠纷案件。

  4.量刑规范化: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也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2010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5.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是人民法院在充分尊重审判工作规律的前提下,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设置的一套全方位、立体化的审判质量效率量化指标。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分析指标两部分组成。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科学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及时调整配置审判资源,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6.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的便民诉讼机构,主要职能有:(1)诉讼服务职能,包括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判后答疑、审查立案、费用收取、司法救助等;(2)纠纷化解职能,包括人民调解、社会调解、联合调解、调解确认、立案调解、诉调对接、协调指导、调审衔接等;(3)纠纷分流职能,包括诉前分流、联系落实、司法建议、繁简分流、速裁审理等。

  7.调解工作室:2004年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普遍开展了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工作。2010年全市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建立了调解工作室,并有效开展工作。调解工作室主要负责诉前调解工作。

  8.五个严禁:是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月发布的司法廉洁新要求,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常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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