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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小区电动车被盗 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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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1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两天,家住市区名典公寓的陈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十分气愤的事情,在12月7日那天她刚买了四个多月的电动摩托车突然不见了,调监控一看,原来是个小偷凌晨把车给偷了。
  记者来到名典公寓,陈女士告诉记者平时他们都会把车停在公寓的车棚里。
  名典公寓住户陈女士:我晚上六点四十骑车黄色大龟王,把车放在这,然后第二天下午,就是七号下午一点半的时候我来骑车的时候车没有了。
  随后,陈女士带领记者来到门卫室查看监控。在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在凌晨3点49分,一名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飞快地从公寓大门口驶出,并且还将电动车的车灯打开,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公寓。由于当时周围一片漆黑,而且车灯也非常刺眼,所以监控视频里完全看不清这名男子的长相。
  名典公寓住户陈女士:我就感到很气愤,你们的物业作为是在哪里?我的黄色车名典公寓只有一辆,你们都认识我的车,为什么一个人把我的车骑走了,并且是夜里,你们怎么不问一下?
  陈女士告诉记者,整个公寓只有一个门可以进出。所有人和车辆的进出都要经过门卫室。她认为遇到这样的情况门口的物业应该及时阻拦并且制止。
  名典公寓住户陈女士:我现在要求他们赔偿,我(原价)四千五,我折旧价,你给我三千块钱。
  记者联系了景芊物业的工作人员,但是办公室电话及手机都没有接通。那么物业究竟应不应该担负这个责任呢?
  海滋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周: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不是财产保管法律关系。因此业主个人的财产保管责任,应该由业主本人承担,但是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在岗执勤、巡查、保证监控正常运行等合同义务,物业公司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港城365》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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