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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消费 上网流量可否跑得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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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5: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王绪波 赵松柏 苗松骞

  【案例】 新浦的滕女士将工资卡与家中的电话费捆绑,由银行每月从工资卡上代扣。期间有3个月没到银行查询工资卡,等到去银行查询时发现工资卡上少了2600多元,全是代扣的电话费,每个月多达八九百元。通信运营商查询后告知,滕女士家的电话费之所以猛涨,是由其上网超时导致的。

  原来,滕女士家开通了宽带上网业务,并办理了每天上网3小时的套餐,但话费异常的那3个月,滕女士家的电脑每天24小时都挂在网上。滕女士对此有不同意见,她认为自家上网连续三个月超时,通信运营商却没有及时告知自己,同样存在过错。最终,经过消协调解,通信运营商同意退还滕女士1300元的电话费。

  去年10月,消费者王先生打开手机上网,网络刚开通,便收到了手机内下载的小游戏有需要更新的提示。想想自己每月有30M的包月上网套餐流量,王先生便选择了更新。在更新的过程中,王先生因为有事忘了手机还在上网。一直到了当天傍晚,王先生拿起手机时突然发现还在上网,并且有两条未读短信,一条是两个小时前提醒他的套餐流量不足14M,另一条是间隔5分钟后告知上网流量已经超出套餐流量,多出的上网流量花了近100元话费。更新之初,运营商为何不提前告知更新的小游戏可能超出套餐流量,这流量预警是不是滞后了点?如果自己手机内的话费不足,岂不是要欠费停机?王先生觉得通信运营商的服务还应更人性化。

  【现状】 手机上网,宽带上网,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的日益普及,让人随时随地可以上网,也让越来越多的市民成为“上网控”。许多通信运营商为了赢得市场,吸引客户,纷纷推出各种各样的上网套餐业务。与此同时,有关上网业务的消费投诉也开始增多。2012年,连云港市各家消协组织共受理服务类投诉1323件,仅通信类一项投诉就达229件。

  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收费项目;收费不公开、乱收费;上网服务必须用套餐,强制消费;售后质量不好;处理投诉问题不积极,通信运营商的种种做法,让许多用户颇感不爽。有关上网流量类的投诉,更是成为了投诉的新热点。上网过程中,尤其是通过手机无线上网时,流量超出包月流量,运营商通知不及时或根本不通知,导致产生大额欠费,频惹消费者不满。

  对于频繁发生的手机流量类投诉,通信运营商有时也直喊冤枉。消费者只知道手机上网才会走流量,但大多数人不知道只要是智能手机就可能产生流量。因为一些智能手机内设了一些程序,这些程序属于自动刷新程序,能自动联网,就如炒股、天气预报、微信,这些都存在自动连接网络的可能。有的手机自带的自动更新、邮件更新等功能,其默认的也是开启状态,这些默认功能在后台运行,久而久之都会产生流量。

  【展望】  “山寨机”没有合法进网许可证,产品质量和内置软件均存在问题,下载的恶意软件设置吸费陷阱,固然需要消费者在购买时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有合法入网标识的品牌手机,使用过程中谨慎选择软件,不随意登录未知网站,但相关部门的监管也不容“缺位”。换而言之,如果市场上没有或者少有“山寨”销售,销售源头有了“阀门”,相信后面的流量“陷阱”可能就会大大减少。

  毋庸置疑的是,通信运营商的服务同样需要加强和完善,否则国家工信部也不会在去年专门下发通知,规范通信业务收费行为。通信运营商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办理套餐业务之初,必须如实告知相应的信息。在用户上网套餐已经超出规定的时长或流量时,作为服务商,运营商有必要以时长或流量超限作为服务合同的要件,及时采取提醒用户中止上网业务等举措,否则难逃以低价包月套餐为诱饵,诱导用户上网支付高额超限费用的嫌疑。

  当然,广大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消费情况和消费能力,选择适当的上网套餐业务,在使用时要注意及时查询,以免超出套餐,产生额外的费用。平时要定期查询话费详单,认真核对收费项目,发现问题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沟通,权益受侵时依法维权。 (编辑:王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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