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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焦 轩 赵波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大对未悬挂、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连云港市经济发展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交巡警支队自8月20日至26日,集中一周时间在连云港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亮牌行动”。
8月20日,是连云港市开展“亮牌行动”集中统一行动首日。
“您好!请出示行车证、驾驶证!”8月20日上午,记者跟随交巡警治安卡口大队的民警在南城警务查报站看到,4位交巡警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10时10分许,正在执勤的警务查报站张春瑞站长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斯巴鲁越野车缓缓驶来,民警立即示意其靠右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刘某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民警通过仔细查看发现该车后备厢内藏着该车的号牌,苏GQ22XX。当民警询问其为何不安装机动车号牌时,驾驶人刘某说以前经常闯红灯,未安装号牌是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拍摄,怕被罚款、扣分。“对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号牌的罚款200元、记6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3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并扣车。”执勤的民警告诉记者。
行动当天,交巡警支队共出动警力385名,出动警车120辆,查验机动车2985辆,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316起,其中,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7起,不悬挂机动车号牌19起,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7起,无证驾驶2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59起。通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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