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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稳步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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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 12: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王绪军 孙军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需要,灌南县在连云港市成立首家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与交易平台,实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综合执法、全程监管”的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

  集零为整  规范管理

  设立招投标交易新机构

  2011年8月,灌南县对招投标体制进行改革,组建了“一委一办一中心”,保证了全县公有资金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委”即“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简称“招管会”。 招管会是全县公有资金采购和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县长任主任,县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监察局、财政局等19家单位一把手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交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责成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涉及本行业招标投标等交易活动的具体工作委托招管办实施,协调处理各类交易活动的重要事项和问题等。

  “一办”即“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招管办”。 招管办是招管会常设办事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全县各类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执法;受理、查处有关投诉;统计、汇总和审核各单位上报的交易项目计划,确定采用的实施方式;审查交易双方和各方代理机构的资格、资质;发现并处理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招管会汇报交易活动开展情况。

  “一中心”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投标服务中心”。 招投标服务中心为招管办下属机构,是县政府指定的全县惟一的公有资金采购和招标投标的交易活动平台。主要职责是:搜集、整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资料;及时掌握国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政策、市场信息等,为有关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采购、拍卖和招标情况;有序建立专家评委、施工企业、供应商档案库等。

  统一进场 集中交易

  凸显招投标交易新气象

  按照“规范机制、健全制度、热情服务、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灌南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把信息公开当成交易公平公正的前提、预防腐败的关键,同时推进交易平台的电子化建设,努力打造阳光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是建立“灌南县招标采购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和中心工作人员均可上网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相应工作,确保信息最大限度公开透明;二是设置诚信平台和曝光台,上传诚信施工企业和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料简介,公示不良行为,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三是编印《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接受社会监督,服务好交易各方。

  目前,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已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单位全覆盖:将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各单位设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与招管办对接工作。二是项目全覆盖:全县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现进场交易。2月底,灌南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采购,类似项目在市区及其他县区均是从移动公司直接购买,难以形成竞争。在灌南县该项目必须进入交易服务中心采购,否则财政不予拨付资金,甚至采购方还会因此受到处罚。最终,该项目采用了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了采购,县移动与电信两公司参与竞标,中标价16.8万元,远远低于预算价30万元,也低于其它县区成交价。三是过程全覆盖:对项目交易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去年10月,灌南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采购项目进入中心二次招标,项目进来后,审查认为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 “近三年拥有同类工程项目至少两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不妥,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条款相违背,属于抬高投标资格门槛行为,排斥了潜在投标人。经与公安局沟通,删除了这一限制,使得参与投标企业增加到了9家,最后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以828.88万元中标,节约了资金271.2万元。

  建章立制 规范运作

  构建监督管理新体系

  立足于“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原则,从招标、投标、评标以及标后管理等环节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灌南县出台了《灌南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灌南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灌南县BT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明确了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和处罚措施,为建立大招标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为了让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路阳光,努力从机制上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灌南县在监督上做足了文章。一是明确行业监督。明确招管办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监督主体,对每一项交易活动进行监管。二是强化行政监察。县监察局在交易服务中心设立监察室,对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委抽取、开标评标过程、信息发布等进行全程监察。三是依靠司法监督。灌南县检察院在交易中心设立举报电话,提供犯罪记录查询,加强事前监督,保证交易资格合法。四是加强社会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开评标活动的监督。近期,有关各方还开展了“约谈”工作,规定交易额达到100万元的项目交易成功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经县检察院、监察局、招管办及项目主管单位共同组织谈话,告知项目发包人、承包人等各方权力、义务,要求有关各方认真履行职责,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5月中旬,灌南县检察院政法装备采购项目安装完毕,交易服务中心组织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监察人员进行验收,并邀请两家未中标供应商全程参与。在验收过程中,通过未中标供应商监督,果然发现供应商配置的部分物品以次充好,验收小组立即作出整改的处理通知。对此,中标和未中标供应商均表示心悦诚服,见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严谨。

  良好的投标环境,引来了众多的投标人、供应商。灌南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县内外127家企业参与竞标;灌南县防空防灾知识馆建设50万元的项目,由注册资金2000万元的上海恒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依法履职 优质服务

  争当经济社会建设排头兵

  灌南县招管办与招投标服务中心始终把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监管寓于服务之中。一是实行“绿色通道”制。对于建设情况特别紧急、迫切需要加快进度的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紧急事态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二是建立“全天候服务”制。根据工程的需要,节假日、双休日正常组织开、评标活动。三是出台重大项目源头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超前服务,全程参与,加强沟通与联系。

  4月中旬,省划拨资金用于采购小麦农药,要求4月底前必须发放到农户手中。若按正常程序办理,5月中旬才能完成采购。为服务全县三农建设大局,县招管办立即成立服务小组跟踪服务,一方面派人到市财政局申请变更采购方式,争取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另一方面交易服务中心与县农委有关人员一起查询有关资料,制定招标文件。经积极努力,在收到采购申请的当日下午就将采购公告发到网上,最终采购工作顺利完成,120万元的采购预算节约了18万元。

  县招管办与招投标服务中心始终把队伍建设当成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基础。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全力打造“优质服务”队伍。定期开展集中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对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竭力打造“依法办事”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廉洁自律考核制度,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倾力打造“廉洁高效”队伍。

  灌南县招投标市场的改革,改变了原有的招投标交易场所重复建设、分散设场、临时设场的问题,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克服了各自为政、管理监督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规范了招标投标交易行为。改制以来,累计开展交易509宗,交易总额34.89亿元,节约资金3.03亿元,取得了比较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为重塑灌南县招投标交易市场新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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