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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多部门联合破除“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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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07: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朱一清

  大多数市民提到在赣榆一些饭店吃饭,都会对廉价美味的菜肴称赞有加,但对高价的酒水却满腹牢骚,因为在市区饭店销售的138元(含利润)酒水在赣榆的饭店却被提高到188元或228元,而且不少饭店“谢绝自带酒水”。而从现在开始,这一“行规”将被破除。

  近日,赣榆县四城同创办公室、县文明办和赣榆工商局等10部门联合向全县餐饮业经营者发出“诚信文明服务,树立餐饮品牌”的倡议,旨在把这一陋习破除掉。

  据了解,一些酒店之所以不让消费者自带酒水,原因是酒水利润占酒店收入的70%以上,而且酒商在给酒店提供酒水时还有高额“进场费”。消协人士指出,餐饮业的这一所谓“行规”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赣榆县这一倡议,得到了消费者的普遍欢迎。一些饭店纷纷向消费者承诺,公开破除“谢绝自带酒水和设置最低消费”的所谓行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是制止餐饮服务行业“谢绝自带酒水”行为的主要依据。可消费者就餐不得自带酒水一直是赣榆县餐饮业默认的行规。

  赣榆县陋食城美食城是赣榆首家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饭店。该店承诺:进本店消费,可自带酒水。据这家饭店的经理李其锦介绍,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权。当10部门联合发出倡议后,他们积极响应县文明办、县消协开展的“诚信文明服务,树立餐饮品牌”的倡议。

  据赣榆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傅佳晨介绍,餐饮服务行业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窗口。为了维护广大餐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赣榆县四城同创办公室、县文明办和赣榆工商局等10部门针对县内餐饮业存在的问题,及时联合倡议“诚信文明服务,树立餐饮品牌。”遏制酒店“谢绝自带酒水”的不正当服务之风,是提升赣榆整体形象的得力措施,也是营造赣榆良好的消费环境之举。如果有饭店仍然“谢绝自带酒水”,赣榆工商部门将介入调查。 (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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