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问盐城盐都区住建局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3-21 16:31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盐城盐都 投诉报料: 近日,一封题为《一份假的承诺书 一起93万元民工工资被拖欠始末》的投诉材料发至相关部门。几天后,得到了盐城市盐都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回复。通篇看来,感觉盐都区都在自圆其说,偷换概念,逃避责任。针对回复内容,有下面几点,请盐都区相关部门答复。 一问:反映材料中已经提出由于伪造的承诺书,导致80万元工资没有拿到,目前薛正军等只拿到85万元的工资,而不是165万元。而你们在回复中还是冠冕堂皇地称“经盐都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目前厦门开联公司已支付您劳务分包款165万元……所反映的拖欠民工工资一事不实。”请问盐都住建局有没有经过调查?如果经过调查,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开联支付了165万元给薛正军呢?难道是你们口中所谓的承诺书吗?如果是这样,看来你们根本就没有看或者看清楚当事人的投诉材料,因为材料中明确提出承诺书是遭伪造的。难道这就是盐都住建局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态度吗? 二问:盐都区相关部门说当事人未能提供工人工资清单,请问盐都区相关部门,在你们的监督下,当时施工工人是否都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清单?如果没有,你们是如何监管的?如果有,你们是否向当事人提出过让其提供?可以想象下,如果你们告诉当事人要支付工资了,让他们提供下工资有效证明,他们会不肯吗?你们的这种说法给人的感觉是自圆其说。 三问:反映材料中已经提出承诺书是伪造的。按照规定,盐都住建局应该去调查承诺书的真伪,而这些领导们为了逃避责任则说该承诺书是厦门开联提供的。可笑的是,盐都区住建局在前期给当事人的回复中称:薛正军写了一份将该款项先支付给李俊的《承诺书》,当年12月23日,80万民工款项支付给了李俊。请问盐都区住建局及其相关部门,你们到底有没有调查承诺书是不是薛正军写?如果没有,你们怎么能如此信口开河?又怎么说当事人写过承诺后,厦门开联支付了80万元呢?当事人没有写该承诺书,导致80万元没有得到,使得工人工资3年来没有支付清,盐都住建局存不存在责任呢? 四问:工资的事,开联说和它没有关系,是李俊和当事人薛正军之间的个人债务经济纠纷,盐都区住建局及其相关部门也认同。请问盐都住建局,李俊是开联当时的项目经理,有开联授权书,代表的是开联,完全是职务行为,怎么能说是个人间债务纠纷呢? 工资问题不是李俊和薛正军的个人行为,是有证据的。2月3日,厦门开联和江苏鼎泰的一份“关于盐城永宁汽车城项目事宜备忘录”中第一条也能印证:江苏鼎泰将其中的203.6万工程款擅自直接付给李俊个人,是因为李俊持有开联公司的授权书及加盖项目部印章的付款单,上有李俊等签字。”请问,既然江苏鼎泰支付203.6万元是因为“李俊具有授权书及加盖项目部印章的付款单”,那为什么到薛正军这里,“李俊的授权书及加盖项目部印章的付款单”就不管用了呢?李俊曾经以项目部的名义写了份“盐城永宁汽车城结算情况”,其中已经提到欠薛正军123万工资工资,盐都住建局怎么就不按此要求相关单位去支付呢?为什么同样的一个李俊,你们在维护自己的利益时,李俊代表的是公司,而关系到别人时却是个人了呢? 五问:合同和增加工程量清单都在,还有李俊以项目部名义写的欠薪证明,盐都住建局为什么还要开联提供欠薪证明呢?是不是开联不提供,薛正军等的工资就永远拿不到呢?作为主管部门,为什么不去调查事实,而不是一味地刁难工人呢? 六问:盐城永宁汽车城项目中暴露的问题,如手续存在先上车后买票问题,媒体都报道了,盐都住建局是否对相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处罚?难道处罚需要3年的时间吗?你们是不是存在严重的不作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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