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明大行动背后的野蛮事件 ——记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王国器家屡被破坏解读后续 导读:海南省2011年10月31日召开“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把海南打造成为公共场合礼让有序、公共环境整洁有序、公共交通安全有序、旅游出行和谐有序、诚信经营文明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实现公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可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我(王国器)家屡被邻居砸,就是一起典型的不文明的缩影。事件的追述要从1980年谈起……。 事件背景:1980年,永兴镇洪王村村民王祖唐、王凤珍、王祖虞、王祖芳等11人,为了解决当时吃水困难,政府扶持款不够,经王祖唐、王凤珍、王祖虞、王祖芳等11人讨论同意,将先置非耕地(墓地)土名美曹乙角转让给王国器、陈邓藩、吴淑概等几户。1986年,我与陈邓藩、吴淑概等几户商议决定,为了把我们所建楼房建成整齐、美观;各户自愿让出自家土地修建一条3米宽的道路通入各户家门前,并建成自家楼房。我自家楼房建成后,就连续建自家厨房;当建厨房前,陈维芝与我商议将小路(注:我转让书的地契为南靠小路段)平分各用一半,双方决定界限后各自建成自家厨房。我自家厨房占地面积约16平方米,厨房坐落向北,我自家厨房的四至为东靠陈邓藩;南靠陈维芝;西靠吴淑概;北靠3米宽道路。我自家楼房和厨房都建于1986年,自建房至2011年上半年已有20多年,从来没有任何争议。 时间发生变化:2011年下半年,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永兴镇为村民办理宅基地房产证时,因需要各家各户将自己比邻(四至关系)的户名和关系理清并签字才能办理。陈维芝以我所建的自家厨房到他家下面为由,拒绝签字;双方因此发生争议。事后,我也亲自请来原土地户主、永兴居委会和博强村委会相关人员调解过多次,最终自家厨房还是被陈维芝一家砸坏。房屋被砸坏与我所修复记录如下: 2012年1月3日,邻居告知我家厨房被人故意砸坏。1月4日,我到永兴派出所报案,并做好报案笔录。1月8日,我将该厨房被砸坏之处补上瓦片。 2012年1月12日,朋友电话告知我家厨房又被人砸坏。当天我再一次到永兴派出所报案,并做好报案笔录。1月21日,我再次将该厨房被砸坏之处修补好。 2012年2月14日,邻居再次告知我家厨房又被人砸坏,当天我再一次向永兴派出所报案;次日,我就到永兴派出所做好报案笔录(以上破坏所造成经济损失在我所报案的派出所有记录,3次打砸都是陈维芝之子陈关成所为)。 事件处理结果:2012年2月15日,海南南国都市报记者专程下达现场了解此事;16日,针对这件事进行登报曝光。此事在永兴镇引起强烈反响。2月20日,永兴镇政府陈书记、国土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永兴社区、博强村委会、原土地户主以及矛盾双方等相关人员在镇政府办公楼进行协商,并到达现场视察。永兴镇政府陈书记表示,镇政府将在几天内提出调解书;尽快解决此争议。我从2月25日后每过两天就到镇政府找陈元佳书记了解该事件解决进展情况。作为一名农民,我不惜耽误务农时间,辗转奔波;至今已过11个多月,事件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得到解决。镇委镇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的不作为,使得破坏者逍遥法外,令我失望与痛心。如今,我自家厨房已经成为危房,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随时都可能危害到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被迫无奈,恳请正义之人能帮助我,尽快解决我的难题,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公平。希望政府在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时不仅要发展经济,更要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障社会中像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吧! 受害人:王国器 联系电话:1311899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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