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到今天,2011年10月了,还有网友通过QQ加我,了解投诉的办法。同样的好戏,相似的手法,每天还在海南上演。 知道自己上当,并且通过网络寻求帮助,追回被骗金额的人肯定是少数,大部分消费者最后都是忍气吞声。 作为国际旅游岛,海南省某些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真是令人失望! 难道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来制裁这些通过旅游渠道,联合旅游中介部门,欺诈消费者的无良商家吗?! 有着同样经历的驴友在网上发的帖子,可惜他们都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很多同类帖子已经打不开了。 1、http://tieba.baidu.com/f?kz=716343160 2、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hn/1/44845.shtml 3、http://hi.baidu.com/474717351/blog/item/82870796d266f215d31b700e.html 2010年3月7日的帖子,当时为了引起注意,提到了省旅游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杨元强的名字,很快就有人从海南打电话给我,让我在网上说话注意点,来电号码没有保留。 我们一家人与2月16日在海口市海秀路的如家快捷酒店报名,参加如家快捷酒店推荐的一家旅行社,散客拼团,海南东线两日游。一路相安无事,大家和导游相处也算融洽,回来的那天,经过琼海市,导游说带我们去最后一站购物点,由于是旅游局和外资联合开发的,所有旅行团有任务,必须安排游客过去参观,可以不消费,但是一定要下车入内清点人数。 购物点名叫”新海韵珠宝”。具体过程我就不重复了,我们一家在里面消费了8880元,后来回来经朋友鉴定,才知道是一堆假宝石和假玉。我的心里一直很怀疑,不相信这是真的,在网上一搜,才发现,原来有不少家庭已经先后被骗,而且金额都不小。被骗手法如出一辙。先将别人的帖子转给大家。一是希望将来再去海南的朋友不要受骗,二是请大家帮忙想想办法,如果可以告倒这家“新海韵珠宝”店。 “新海韵珠宝”老板自称泰国国籍。自称湖南衡阳人,在台湾出生,在海南开发房产,自称陈爱华,留过一个联系电话给我们,手机13707539858,当时他还和我们通了电话。后来再打,就说我们打错电话了。 我在网上看到一则帖子,说海南省省长罗保铭曾针对某网友的帖作出过批示,“请志远(省长助理、省旅发委主任陆志远——编者注)同志了解,阅处。”要求相关部门领导了解处理,结果很气愤啊,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竟然是: “未能联系上发帖者 具体事实无法核实。 “省旅游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杨元强告诉记者,他们接到转来的批示后,迅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进行调查,并在第一时间与海南在线取得联系。我们准备与发帖人取得联系后,了解具体的游客行程,参团旅行社、当事导游等。但遗憾的是,通过海南在线管理员的后台信息处理和跟帖,截止到目前,发帖者并未能联系上,投诉的具体事实依据无法核实。至于网帖上提到的珠宝店欺诈行为,因为我们的执法权限,对于具体商家的处理应该属于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 “由于网帖中的投诉无具体的事实依据,省旅游稽查总队还在等待发帖者再次上线后与他们取得联系,如果网友能提供行程单、旅行社、导游姓名、参团时间等具体信息,省旅游稽查总队会在调查核实后,联合工商部门一起查处,不仅是珠宝店会受到惩罚,旅行社和导游本人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理。但因无事实依据,我们只能将投诉内容通报给投诉的购物点,要求该购物点自查自纠。” 海南省旅游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杨元强同志,我现在留下我的个人联系方式手机:13066373517,QQ80522132,我能提供陈爱华的名片,银行消费单,电话联系记录,商品原件。你敢联系我,继续追查此事吗?但愿你们不是官匪一家,勾结骗财! 2010年3月12日,这一天我们一家都很高兴。因为海南省工商和琼海市工商帮我们追回了被骗的钱。 感 谢 信 二十四小时圆满解决投诉,意想不到的办事效率 我和西安旅游同行的陈女士,联合投诉在琼海“新海韵商场”购物被欺诈一事,在二十四小时内得到圆满的解决。由不法商家全额退还了所欺诈的购物款。在此我们深深感谢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消费投诉中心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感谢琼海市工商局消费投诉中心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感谢琼海市工商局所属的嘉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特别要感谢嘉积工商所具体办事人员韦先生和彭先生。 我们于3月10日上午以传真形式向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消费投诉中心举报:我等一行去海南旅游,由旅行社安排到琼海“嘉积新海韵商场”购物,在一场精心策划的欺诈骗局下蒙蔽上当,以几千的价格购买假宝石的事件。投诉附有购买的相关资料证据的复印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投诉中心当天就将情况转到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投中心,并责成处理。 我在第二天(3月11日)上午8:20分接到琼海工商消投中心的电话,核实了我所投诉内容的情况,并告知已要求辖区内主管的工商所有关人员到事发地核查处理。有关处理意见会及时与我们联系。九点多钟工商所的韦先生来电核实情况后,问我们本人的处理意见。十一点钟工商所的小彭与我们联系,他们已责成商家马上退还所有购物款;并提出将对商家设欺诈圈套的作法作出查处。由韦先生和彭先生现场监督,下午二点钟,我们联合投诉的二人就分别在西安和广州的二个城市收到了退回的购物款。 从上网才获知我们购物上当那刻起,我就认为只有投诉才能揭露不法商人欺诈的行为,只有投诉才能使不法商人受到行政或法律的制裁。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投诉是白费心,没有用的。 我们今天的维权收获就是最好的证明:海南的政府职能部门,为海南的发展主持了公道,为维护海南的和谐认真履行了职责。海南人会用诚信、公信、自信迎来国际旅游岛的新风貌。 谨以此信表示我们最诚挚的感谢! 广州市陈女士 西安市陈女士 2010年3 月12日 2010年3月24日,我再次愤怒了。 现在我要再次投诉: 1、我们在获得货品的索赔后,把原装产品寄回了琼海市工商局,因为琼海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曾说需要对该产品经行鉴别,如果是以次充好就要处罚嘉积新海韵商城,如果是假货就要查封嘉积新海韵商城。后来我们和琼海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有过联系,他们说会把产品退回店家,因为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已经获得索赔。 难道钱退了,东西寄回给你们了,事情就算解决了?这不是在欺骗我们的同时也方便了新海韵商城再一次利用同样的商品欺骗其他消费者吗?对于这样的商家,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应该履行怎样的程序才叫符合法律法规流程呢? 2、我于2010年3月23日10:38分接到琼海市工商局13707536685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回访投诉索赔结果,并在电话里告诉我嘉积新海韵商城已经被查封了。 同时贵网的回复为: 琼海市消协回复:新海韵商场已全额退还8880元给消费者;责令该商场停业待处。 可是我于2010年3月24日18:42分接到网友158252994265的短信,描述自己当天(2010年3月24日)下午在嘉积新海韵商城经历的同样的“设局消费”被骗经过,金额高达9000元。 请问从我们的投诉到现在,琼海市工商局和嘉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有没有亲自走访,对商家这种“设局消费”陷阱的行为进行打击、教育?为什么他们还在以同样的手段明目张胆地进行行骗?难道我们给海南省工商局、琼海市工商局发去的感谢信就可以让这些工作人员等着年底评优、晋升,而不用作为了吗? 如果说我在上一次投诉里对省旅游稽查总队同志的语言措辞过于苛刻,那这一次才是真正的气愤了! 2011年10月2日,这次真是出离愤怒了。 今天,还在国庆假期期间,又有网友找上来咨询我了。 这之前我的QQ平静过一段时间,我以为新海韵已经不存在了,今天才知道,他们的生意,依然红火。 可惜之前很多联系我QQ的网友,我都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已经不记得谁是谁了。集体投诉的可能性不大。我手头连我自己在内,只能提供5个人的联系方式。 追求真理的反思 我2010年在网上发帖的时候,曾经有几家海南媒体联系过我。可是都不了了之。可能他们能力有限吧。那段时间正好是315期间,我也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打过电话,也是石沉大海。难道这样的事情没有曝光的价值吗?难道中国的老百姓们就活该被自己民族里的这些败类欺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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