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庄福永) 日前,连云港市住房局14人通过“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标志着连云港市房屋登记工作步入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 房屋登记官指房屋登记机构从事初审、复审、终审等具有房屋登记审核性质工作的人员。2009年,住建部下发通知,明确从事房屋登记工作的人员,要通过培训考核或确认,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后,成为房屋登记官,方可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 (编辑:张笑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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