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王瑞 通讯员 苏欣 武传港 近日,连云港市公安消防部门对连云港市的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强效监管和突击检查。开发区公安分局青口盐场派出所的民警就在日常的排查中,发现了一处违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超市。随后,公安消防执法人员对违法储存和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扣,查封了超市,相关人员也将会依据法律规定受到处理。 当天下午,记者与公安、消防执法人员一起来到开发区青口盐场一家超市。刚进入这家超市,就发现门前的货架上堆放了整排的烟花爆竹,而这些易燃、易爆物品的上方赫然是一台电视机和裸露的电线,超市的货架上满满当当地堆满了各种商品。 超市的顶棚由彩钢板搭建而成,在穿过一条狭窄的通道后进入地下的仓库,记者看到这里还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而且和白酒、卫生纸等易燃物品一起存放。这个大约300平方米的仓库里不仅货物庞杂,而且房间众多,至少有10个门,就像是一个小迷宫。小迷宫中有“卧室”,还有厨房。 “把你们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给我们看一下,还有你店里的消防许可证给我们看一看?”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超市负责人出示相关证件。 超市负责人却称,相关证件在办理,一时拿不出。当他满怀信心地告诉执法人员,自己已经准备了灭火器,但当执法人员拿出这个灭火器一看,却令人相当震惊。“这个灭火器的压力表已经到了红线以下,没有压力了,同时底部已经锈蚀,包括整个罐体已经受到了损坏,这灭火器已经完全失效了。” “超市里烟花爆竹不能和其他商品摆放在一起,还有裸露的电线一旦产生火花后果不堪设想,没有应急通道和指示灯。”经过公安消防部门的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后,这位超市的负责人终于认识到超市中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家超市的烟花爆竹不仅储存、销售环境令人担忧,而且在这充满了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中,居然还有人居住。不仅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而且该超市没有经过消防检查擅自营业,违反了我国《消防法》第15条的规定;另外还违反了《消防法》的第19条,无证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根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将烟花爆竹进行查扣,对销售场所进行查封,相关人员将根据法律进行处理。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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