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惠康拯 史爱民 石民) 从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灌南县被省政府表彰为“‘十一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成绩突出县”,全省仅13个县获此殊荣,连云港市仅灌南县一家获此称号;会上,该县还被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 “十一五”期间,该县残疾人事业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被授予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县”、“白内障无障碍县”、“社区康复示范县”和全省“白内障无障碍县”、“社区康复先进县”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获连云港市综合评比第一名。 创新生活保障机制,对残疾人实现多种救助 该县早在2006年就推行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出台了《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办法》,将全县6000多名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切实解决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问题。2009年,启动实施新“三个五”工程,对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一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进行集中供养,统一诊疗。 该县制定出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明确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档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目前,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养老金发放实现全覆盖。 全面落实《灌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减免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费用,特困残疾人新农合个人出资部分由县财政专项资金解决。在实施农村安居工程中,把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当做重点,优先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五年来,累计帮助983户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建设了安居房。同时对县内27名符合条件的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和1500元助学补贴。 实施重点助残实事工程,使全县残疾人得到大实惠 近年来,该县先后对0-6周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免费康复达360人次。建立健全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网络,组织开展精神病人调查确诊、治疗和建档立卡工作,累计提供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服务726人次。组织实施白内障免费手术984例,着力构建白内障无障碍长效机制,确保发现一例,治疗一例。2008年以来,建立健全14个乡(镇)残疾人康复室和190个村(社区)康复室,购置和自制康复训练器材,培训乡村康复人员,扎实开展以康复指导、辅具适配、无障碍改造、康复知识普及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四进家庭”活动,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12户,赠送自制康复器材745件,赠送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536件,发放康复知识读本20000余份。 通过强化劳务输出、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方法,实现残疾人就业培训全面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162名,新安置1600多名残疾人就业,建立残疾人自主创业示范点5个,开办盲人按摩所6个;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紧密配合,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组织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1571人。 该县制定《关于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暂行办法》,选定家政服务机构,明确服务内容,签订服务协议。目前,全县已有700多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服务。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上取得新成绩。2008年,承担省康复扶贫贷款发放工作,制定《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落实扶贫贷款100多万元,发放贴息款6万元,受益残疾人户126名。我县创建“花园乡周庄村蔬菜种植基地”省级就业扶贫基地,带动周边乡村50户残疾人脱贫致富;建设“三口良种场有机米生产基地”等一批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落实普及型假肢装配任务98例,配发辅具2103件,低视力助视器配发20件,为贫困残疾人捐赠轮椅800辆,免费服药726名,免费住院35名。 加强基础建设,让残疾人残有所依 该县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建设,并率先成为全国首批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达标县。五年来,县、乡、村三级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按有人、有房子、有设备、有经费的“四有”标准,加强对乡镇残联和重点村(社区)组织建设,聘用乡村康复指导员和残疾人工作协调员200多名。 按“连云港市第一、省内先进”要求设计建设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筹建中的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有关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新安镇、花园乡、李集乡、五队乡和长茂镇建立了民办非企业残疾人托养所,并正常开展日间托管、生活技能训练、劳动技能康复、特殊就业培训等工作。实现残疾人工作政务信息公开,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信访、维权等网上服务。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入库人数达42920人,连云港市排名第一。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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