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威 15号下午,本报热线接到一位女士打来电话,她说自己13号下午在公交车上捡到了一个包,里面有1200多元现金、一部手机等财物,希望能归还给失主。 电话里 捡包大姐说自己“很害怕” 这位女士强调说,自己不想和失主见面,希望能通过记者将包归还给失主,并在电话中一再请求记者为她作证,证明她是在15号(这里是否应该是13号?)下午就打来电话要将包归还给失主的。 捡到财物为什么不报警处理?为什么要记者为她作证13号下午就打来电话要求归还失物?13号下午这样一个时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和这位女士约在16号上午在晚报见面。 16号上午,捡包的女士按照约定的时间到晚报来和记者见了面。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位男士,两个人衣着朴素,男士还带着一个黑色的口罩。 思想斗争两天 捡包大姐决定归还捡到的包 这位女士说,自己是在公交车上捡到这个包的,她说自己当时就不该捡这个包,现在很害怕对方报警或者通过车上的监控录像找到自己,怕自己到时候说不清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她现在希望能通过记者把包归还给失主。 她还说,自己13号下午就捡到了这个包,但是因为找不到失主,所以一直到现在才归还。然后,她和那位男士称急着去上班,将包交给记者后就匆匆离开。 她交给记者的是一个深色的女士挎包,记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一部手机、1200多元的现金,以及钥匙、奶瓶、尿不湿等物品。 失主说,特别理解她 希望能表扬表扬她 手机是关机的,记者按下开机键,手机顺利开机,只不过已经停机了。记者查询了手机电话本里的电话,用办公室的电话联系上了失主的姨夫,告知有人将包送到了晚报。10分钟之后,失主杨小姐给记者打来了电话。经过记者对包内物品的询问,确定这个包正是杨小姐的。 16号下午1点半,杨小姐来晚报取走了她的包。经过她的现场查验,里面的物品一样不少。 杨小姐告诉记者,其实她已经查到了是谁捡到了她的包,但她没有去找她,而是在等待着对方能够主动将包归还给自己。 杨小姐说,13号下午,她抱着孩子乘坐公交车,在海州下车的时候匆忙之中将包丢在了公交车上,等想起包丢了之后公交车已经开走了。无奈之下,身无分文、没有了钥匙和手机的杨小姐抱着孩子回了家,在家门口等家人回来。 杨小姐说,她回家后就报了警。第二天,她把手机卡、存折等挂了失。抱着一丝希望,15号下午,杨小姐去了一趟公交车公司,查询了那辆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在那辆公交车到终点站之后的监控录像上,很清晰地显示了是车上的售票员捡到了她的包,连捡到包时车上人之间的对话都很清晰。 杨小姐说,公交公司的人告诉她,这个售票员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平时人也很老实。 杨小姐说,这个事情很大的责任在自己身上,是自己不小心把包丢在了车上,才给大家添了那么多的麻烦。她特别理解捡包的大姐,虽然捡到包两天之后才还给了她,但她还是很感激她,毕竟财物都没有损失,希望晚报能表扬表扬这位大姐。 采访手记:记不清哪个哲学家曾经有过这样的论述,大体意思是人都有两个自我,一个是自然的自我,一个是社会的自我。有的时候,代表人性自然欲望的自然自我会战胜代表遵守社会规则和道德的社会自我,贪婪、懒惰等人性中的弱点就会占上风,但是代表正直、善良的社会自我一定会战胜自然自我,对社会的责任感和道德感一定会成为主流的价值取向。 (编辑:张笑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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