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唐金鑫 通讯员 孙其亚 梁 杰)日前,新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一名小伙子冒用别人身份证,在网吧内上网。吕某某今年21岁,是东海县人。民警在现场比对信息后发现,他曾多次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上网。 吕某某初中毕业后就离开家乡在外打工。今年10月,朋友陈某给了他一张姓名为韩某某的男子的身份证。此后,他一直使用这张身份证登记上网,有时候一天要使用这张身份证好几次。吕某某说,之所以这么干是因为之前身份证丢失了两次。他担心自己的身份证再次丢失,就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上网。 依照相关规定,吕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编辑:宋添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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