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开虎 吴建国 张志存) “多亏村里的‘互助银行’借给俺的8000元,解决了俺急需购买猪饲料资金的难题。”昨日,东海县青湖镇东五河村2组贫困户李广连边搬运饲料边高兴地说。近年来,东海县以整合政府扶贫资金和农民闲散资金为切入点,按照“积聚民间闲散资金、搭建让民做主平台、兴办为民服务实事”的思想,组建了村级扶贫互助社,有效解决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目前,东海县互助资金总量达190.38万元,社员交纳股金达115.38万元,先后为贫困农户发放互助借款85.2万元,到期归还率达100%。 为促进扶贫互助社的发展,该县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扶贫、财政、农业、民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扶贫互助社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扶贫互助社章程》、《互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理事会、监事会职责》等制度章程。为真正体现社员们的意愿,“两会”选举采用了直选的办法,理事长、监事长、会计、出纳都是海选产生,极大提高了社员参与的积极性。为了充分发挥了村扶贫互助社的作用,东海县还坚持“入社为大户,借款为小户”的原则,将本村大户手中的闲置资金通过入社的途径,将其闲置资金吸纳到扶贫互助社中,然后将资金借给有资金需求的入社农户或入社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这样既解决了本村农户或贫困户发展的资金需求,又增加了村扶贫互助社的收益。而后,村扶贫互助社通过一定程序,将部分业务盈利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 为确保扶贫互助社规范运作,互助资金安全性,东海县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还联合对试点村《扶贫互助社章程》、《互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及时监督,对台帐的建立、票据的使用适时进行指导和完善,规范操作程序,明确乡镇农经部门对互助资金实行专人专账帮助。与此同时,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还定期不定期的对村资金使用情况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互助社资金使用的效果好不好,瞄准扶持对象是关键。试点村理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执行“几借几不借”规定,资金重点向贫困户倾斜,并明确写进章程中。山左口乡左庄村、桃林镇徐东村社员大会上还一致通过贫困户入社除不交一分钱,还享受借款费率等优惠待遇。桃林镇徐东村8组贫困户刘太远,在村扶贫互助社扶持下借款3万元,建起石英粉加工厂,年可增收7万元。同时,刘太远还雇佣本村6个贫困劳动力,每人月工资1500余元。今年1-8月份,仅青湖镇东五河村、东朱洲村、李埝乡石寨村、双店镇代相村、石梁河镇瓜安村五个扶贫互助社就吸纳社员458户,其中贫困户253户。(编辑:王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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