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孟凡银 许曙庆 王东)万事民为先,保障是根本。灌南县民政局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服务宗旨紧密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按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扩大救助面,让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 一是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逐步提高补助水平。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年度核查制度、动态调整制度,实行“民主选贫”,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做到人员有进出,标准有升降,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并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210元,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40元,确保低保对象生活水平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应提高。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巩固“关爱工程”成果,着力建立五保集中供养长效机制。树立五保供养典型,大力兴办“院办经济”使敬老院的吃、住、行配套,种植和养殖业完善,并于今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2500元,集中供养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再逐步提高。 三是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取消了起付线、病种限制,对大病特困对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缝衔接机制,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统一设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管理“一站式”综合服务的管理平台窗口,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 四是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灌南县决定从3月份起将“尊老金”发放范围由原来90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人,此项“惠老政策”的有效落实让全县高龄老人们感受到政府的浓情关怀,同时也为老人提供很好的生活保障,让老人能够乐享幸福晚年。 五是为无固定收入的“老军人”解决养老后顾之忧。自今年8月中旬起,灌南县将对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10元。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复核、汇总、申报过程中。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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