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开虎 吴建国 何广军) 十一黄金周期间,在外地打工回家过节的东海县桃林镇东石村村村民李佳,专程来到新日电动车专买店,购买了一辆价值2120元的新日电动车,不到5分钟,营业员就帮她办好了“家电下乡直补”,领到了260多元的财政补贴。她高兴地说“现在的政策就是好,国家不仅引导咱农民“低碳”消费,还给予财政补贴。 近年来,东海县采取多项举措,将家电下乡工作作为“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制发了《“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商务、财政、公安、宣传、国税、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家电下乡”组织网络,明确了各部门及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职责。通过报纸、电视等传播载体,广泛宣传“家电下乡”补贴原则、内容、申报兑付办法、标准等,不断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使农民能够更加详实地了解“家电下乡”政策。 申领家电补贴程序多,手续麻烦,一直是制约农户购买下乡家电的最大“瓶颈”。如何让百姓能在第一时间内拿到补贴?东海县不断创新补贴方式,通过与10余家家电经营企业协商,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程序进行简化,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式由原来单一的“乡镇财政所审核兑付”扩大为“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定期清算”二种补贴方式,农民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任选其一,解决了农户购买下乡家电补贴手续麻烦的最大“瓶颈,调动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预防假冒伪劣的家电产品通过“家电下乡”渠道流入农村侵害农民消费者权益现象发生。东海县财政局还会同商务、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通过“市场核查+特殊检查”的模式,不定期对企业产品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及符合性进行“体检”,防止企业偷梁换柱、以次充好,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拉动农村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政策激发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热情。 自“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东海县累计销售下乡家电18.43万台(件),销售金额5.01亿元,发放财政补贴53.56万元。比去年同比分别增长80.2 %和81.5 %,撬动农村市场消费8.13亿元,销售额、补贴额连续9个月稳居连云港市第一。 https://www.lygfish.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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