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凡成 陈勇 郁正筠 2011年8月5日这一天,对于东海县的一家小企业———连云港东海铭友高科硅微粉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刘宝安来说,是一段值得永久记忆的日子。那天的阳光格外明媚,而更让他喜出望外的是他申请的“无担保、低利率”的科技贷款成功获批,不仅如此,他还被邀请参加“科技之星”贷款的启动仪式,在东海县科技局的见证下,与江苏银行东海支行当场签署了《银企授信协议》。在国家宏观调控、贷款规模如此紧张的形势下,能够快速获批300万元无担保、低利率的“科技之星”贷款,这怎么能不让他激动万分呢。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通过创新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已成为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也是我行始终秉承的经营理念。”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行长陆岷峰在接受采访时告诉笔者。近年来,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立足港城,不断打造中小企业专营银行,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该行也因中小企业金融探索连续五年出现在“中国十佳商业银行”榜单。 新思维 萌生“星星之火” “作为连云港市独家承办‘科技之星’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今年我行与科技部门再次紧密合作,面向港城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出‘科技之星’贷款业务,以此助力科技企业健康发展。”陆岷峰在接受采访时告诉笔者。 在过去,银行对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处于萌芽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是有顾虑的。因为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应用推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加上客户经理对科技成果的转化缺乏专业的判断力,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而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却成功引进并推广“科技之星”———科技扶持贷款,之所以大胆承办并推广该项贷款业务,源于其创新传统以及分行党委敏锐的市场洞察力。 分行领导班子敏锐发现,国家已经开始从政策层面对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江苏省亦出台了《关于加快江苏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 同时,分行也认识到,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体,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仅2010年,连云港市新上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26项、专利申请1500件。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亦得到了较快发展,截至2010年底,连云港市已有9家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在孵企业220家、从业人员近7500人。 正是在这种“国家有要求,企业有需求,市场有前景,自身有利益”的前提下,连云港分行充分认识到,加快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市场,既是作为商业银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履行金融企业社会责任,也是改善和调整自身客户结构、有效拓展市场的需要。因此,分行毫不犹豫地确定了科技金融发展战略,成功将江苏银行总行和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共同研发的“科技之星”贷款业务引入港城,并将其纳入“民生普惠金融”工程体系。港城科技金融由此有了“星星之火”。 新举措 点亮“科技之星”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与其同心、同行,这绝不是一句动人的口号,而是分行人矢志追求和真实行动的写照。”连云港分行小企业信贷服务中心负责人郑重告诉笔者。 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单从传统的改善服务和产品推广上难以取得有效突破,必须在体制、机制、产品等多个方面同时寻求突破。因此,连云港分行积极对接科技部门,寻求业务合作,同时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从四个方面来推广“科技之星”贷款业务: ———搭建金融服务平台。2010年以来,连云港分行不断与江苏银行总行、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局以及保险公司等单位进行沟通交流,争取承办“科技之星”贷款业务。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目前与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东海县科技局建立了战略合作,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多方联动,并已初步建立了一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信息共享、风险分担”的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设立专项担保资金。倡导政府、银行、企业等多方共同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为发送科技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第二保障。2011年,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投入700万元、东海县生产力促进中心投入300万元,共同设立了总额1000万元的科技担保基金,为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业务。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与科技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双方的资源共享更好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引入科技专家支持。针对科技项目难以有效评判的特点,连云港分行与科技部门设立科技专家委员会,引入科技专家贷审委员,为科技项目的贷款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科技之星 普惠万千中小企业 近日,连云港分行与东海县科技局联合启动“科技之星”贷款业务,包括连云港东海铭友高科硅微粉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了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总额2500万元的信贷支持,以及其他综合金融服务。 据介绍,“科技之星”小企业贷款业务是由省风险补偿资金和地方风险补偿资金共同提供风险补偿责任,对经过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江苏银行三方共同审核同意的科技型小企业,由江苏银行发放的用于支持其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需资金的专项贷款业务。 该项业务方便快捷,无需担保,利率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不需再向银行提供其他担保手续,便可申请低利率的融资业务,这就意味着较难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以较低的融资成本满足其资金需求。同时成功办理“科技之星”贷款业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将优先获得科技主管部门的科研经费、优先获得各项科技资质评定等扶持待遇。 “科技之星”既寓意科技型小企业在该项业务产品的支持下,能够成长为未来的明星企业,又寓意通过点燃该项业务的“星星之火”,能够为越来越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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