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其维)“根据有关法律的适用,我认为可以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昨日下午,在东海质监局开门审案现场,针对某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无电梯维保许可证维保电梯以及某电气工程公司安装的电梯未办理告知、未经监检两起案件,来自东海县人大、政协以及政法部门的专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开门审案”是近年来东海质监局针对一些查办的较为典型和有影响的行政违法案件而实施的一种案件审理方法,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更新办案理念,强化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的一项新举措。 公开审理会上,东海质监局和相关应邀专家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案件定性问题和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对起案件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这两起案件的处罚达成一致意见。实行开门审案,切实增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行政处罚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https://www.lygfish.com/ |
GMT+8, 2024-11-20 13:27 , Processed in 0.04813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