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相玉梅 王美芹) 近年来,灌南县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以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为工作重心,紧紧围绕上级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建筑节能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低碳经济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全面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有效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严把“六关”,全程监管建筑节能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十一五”至今,达到节能50%标准以上的节能建筑实现规划区内全覆盖,竣工面积达130万平方米,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达8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万平米,累计节约标煤7.02万吨。 该县成立了由多部门联合的“灌南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完善了建筑节能监管和建筑节能材料登记备案工作流程,并加强了建筑节能现场监管力度,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在工作中严把六关。一是规划方案评审关。按照文件要求,向规划项目提出建筑节能意见,包括:建筑朝向、体形系数、窗墙比、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凡是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规范强条的一律不予通过。二是节能建筑节能登记备案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时必须上报《灌南县建筑节能工程项目登记备案表》,要求每个项目节能措施必须通过专项设计、专项图审,并提供节能篇图纸及图审意见。三是节能材料应用控制关。所有节能材料必须经过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认证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四是建筑节能现场公示关。督促在建工程必须在施工和销售现场公示建筑节能信息,同时必须在《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建筑节能信息。五把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关。联合质监、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督促几个参建主体单对体建筑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现场热工性能检测,专项验收合格后,质监部门方可出具监督合格报告,房产部门方予办理房屋产权证,确保新建的每个项目节能专项设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所有竣工建筑均能达到节能50%的目标。六是墙改基金返还关。按照上级文件进行征收返还,杜绝减交、免交或缓交,并把建筑节能是否合格纳入基金返退条件。各个部门相互配合,从源头开始把好每一个环节,形成一个闭合的管理体系。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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