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佳) 一是拓宽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要求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向村民公开。如村里的财产和财务计划及执行,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资奖金和功绩过失情况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是严格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里每发生一笔收支都要及时记入本村帐簿,严禁坐收坐支、瞒收不报和私设小金库。村中发生支出业务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并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进行,财务流程完成后,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村务(财务)公开以村务公开栏为基本形式。设立固定公开栏,保证公开内容的持久性,同时还通过会议、广播、村民代表大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四是场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督促并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建立健全了对村“两委”的督促检查、村“两委”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信访调解和处理、财务管理和审计、财务公开和监督、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等制度。使需要公开的村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事项,都依法建制,有制可依,按制办事。 https://www.lygfish.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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