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拓宽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管途径,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日前,县环保局召开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14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张全昌处长通报了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情况,详细讲解了指导意见,要求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把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用综合手段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减轻企业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受害人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经济补偿,作为关注民生、推进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使易发生环境污染的企业,充分认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保险行业人员详细介绍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展情况、保险范围及基本费率等,企业代表谈了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认同及咨询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具体办理情况。 会议指出,环境污染责任险俗称“绿色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环保经济政策,是应对当前环境新形势的有效手段,是环境保护落实加强社会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我县开展强制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是顺应时代要求,创新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新举措。通过此项工作强化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促使企业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水平,形成共同防控环境风险的新局面。 通过推进会,提高了试点企业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认识,搭建了保险公司与试点企业沟通的平台,为有力推进全县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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