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扬州市广陵区涉嫌违法改造拆迁作者:玄成贵族 发布时间:2013-10-06 18:41 类别:拆迁 区域:扬州 投诉报料: 扬州市城中村改造拆问题的反映 1.关于扬州市广陵区590地块扬州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只有招商和成交公告(非法性质)并 没有终止出让的公告。扬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说词并不能取代终止公告的法律效应。(况 且扬府新闻发布会上用的是中止一词,中途停止并不是终止)。答复上说“市国土部门按原 账号退还了银河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请将银行账户退还操作转账截图发到我的邮箱:free2015666@gmail.com 如扬州市国土局不敢发银行退还转账截图则证明其完全是在说谎。 本人将向中纪委反应扬州市政府涉嫌非法盗卖国有土地非法获益20多亿土地出让金的有关情 况。 2.答复中写道:“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原先的规划布局将会作出重大调整。”。本人曾致 电扬州市广陵区建设局和广陵区规划局(有相关电话录音为证)得到的答复是590地块有规 划图,本人查阅了此规划图,上面A10这个节点对应的就是扬柴二区这个位置(A10节点规划 图上面是商住房)。而且590地块其他地方的征收现场办公室墙上贴的也是这个规划图(有 拍照为证)。 请问扬州市国土局到底是扬州市规化局在说谎还是扬州市广陵区规化局在说 谎?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办在征收宣传时就用的这个规划图。请问扬州市政府,你们当中 谁涉嫌诈骗? 3.国务院590号令和扬州市政府74号令是规范你政府行为的,根据《宪法》、《立法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 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条例的法律原则。私人房产神圣不可侵犯。地方政府作为“人民公 仆”本应该给人民做牛做马的,现在倒好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谁的?你敢说是你扬州市地方政府的吗?国务院590号令上面写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是 笑话嘛,土地本来就是“国家的”。你还要收回干什么? 4.关于征收补偿价格问题。国务院590号令只写了“不低于市场价格”只是设置了一个下 限,并没有设置上限。我的房产我说他值多少他就值多少。590号令是规范你政府的,不是 来规范我老百姓的。 5.扬州市地方政府打着城中村改造的旗号,拍卖土地,哄抬土地价格,是在危害国家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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