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海口国贸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半个月,工作期间和约定好的上班时间出入很大,经常无故加班,上班期间老板态度刻薄,经常说话不尊重他人,吹毛求疵,考虑种种再加之因家里有事,故决定辞职。老板已经批准辞职,辞职当天说我工作前七天是试用期,无工资,可是这些都没有在我上班前和我说过!我工作时间是9月16日到10月4日,她说只能从9月23日起算,除去10月1日到3日的放假,我一共工作9天。什么七天试用期无工资是她单方面的说辞,可是想想也认了,毕竟这是一个私人企业。说是第二日结算工资,可是,老板第二日出尔反尔,态度跋扈,嚣张!说一分钱工资都别想拿!还威胁我不敢拿她怎么样! 我该怎么维权? 细节欢迎追问,在此谢谢大家的帮助!小女子感激不尽! |
GMT+8, 2024-11-16 01:19 , Processed in 0.05102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