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市营里镇南岔河村委在没有进行民意调查的情况下,以营利镇党委的名义欲向一个不知名的公司流转土地600余亩,期限30年。 期间曾召开过一次不足20人的党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意见并未统一。该村有人口1600多,党员60多人,村民代表若干,显然人数太少,不足以代表全体村民。村委却昭告全体村民已召开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土地流转。现村民要求全民公投,公开表决土地流转问题,多次与村委磋商未果,特寻求帮助。问其流程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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