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热烈、节俭、高效”的原则,将日常工作和重要节点的宣传方式相结合,打好普法宣传组合拳,全面营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社会和谐氛围。 借助日常工作开展普法宣传。1、利用召开年定报会议、统计报表印刷等,以发放宣传单、纪念品、在报表上增加法律条文的形式宣传统计法;2、继续借助统计月报、年鉴等统计服务载体,通过增加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和释文达到宣传目的;3、结合执法检查中召开座谈会、印发公开信或法律告知书等形式,重点加强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4、结合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各专业业务培训内容;5、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继续推进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新增“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告知做到全覆盖。 突出重点推广普法宣传。2013年,统计局将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四大工程”建设、《统计法》颁布30周年等重大活动,组织召开座谈会、普法文艺演出、大型广场宣传、征集书画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掀起统计普法宣传的热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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