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宿迁泗洪水利局违反规定不将水厂返还给我作者:高连忠 发布时间:2013-07-01 19:47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宿迁泗洪 投诉报料: 泗洪水利局、归仁镇公然不执行县长办公会决定 十五年合同成一张废纸 我叫高连忠,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鲍河村人。2003年,我来到归仁镇投资兴建自来水厂。从2003年-2005年,我先后投资100多万元,相继建成仁泉、大口、张宅、杨圩、山河、江桥等6个自来水厂,地下管网覆盖20个村, 5万多人吃上了安全卫生的自来水。我兴建的水厂,符合江苏省农村改水政策规定,并都签有合同。 2009年10月份,泗洪县水利局违反省人民政府关于“不准搞重复建设、不准一户设两个水龙头”的规定,强行将我在山河自来水厂厂房和深井扒掉,又强行将我在山河、苏洼、江桥三个村的自来水厂管网拆除,剥夺了我对这三个水厂经营权,直接经济损失70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40多万元。后经多方维权上访,2011年6月,泗洪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要求县水利局和归仁镇无条件返还我的自来水厂。但时至今日,时间过去四年多了,县水利局、归仁镇除返还了山河水厂外,苏洼、江桥自来水厂仍未返还给我。不仅如此,2012年水务局又在大张村打了一眼井后,扒掉了我在大张村的所有管网,并且在大张村、七里村群众家中安装了一户两个水龙头,从而又给我在大张村、七里村的自来水厂造成了彻底破坏,使我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我在归仁镇投资兴建农村自来水厂,符合省委、省政府政策规定,对县长办公会的决定,县水利局和归仁镇也顶着不执行,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期达十五年的合同变成了废纸一张,希望各级领导和广大网友予以关注,还我公道。 归仁镇仁泉自来水厂 高连忠 身份证320827196506254856 联系电话:13852838853 18005246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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