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鲍鑫)随着夏季来临,游泳场所成为大众消暑的去处之一,发生介水性疾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危险性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确保游泳场所符合《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遵照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连卫监所(201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7月11日开始,灌云县卫监部门将对全县开放的游泳场所加大检查力度,重点落实监督管理和水质抽检工作“六严格”,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是严格卫生许可“准入制”;二是严格指导落实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卫生档案;三是严格“亮证”经营;四是严格池水公共卫生状况告知公示和“五病”警示制度;五是严格监督,继续实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规范水质检测;六是严格“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https://www.lygfish.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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