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崔锦明 杨维林)近日,海州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从7月1日起,全区再次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0元。 为确保新的低保标准能够按时发放到城乡低保居民手中,区民政局、财政局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审核保障对象,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差额补助,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而降低生活水平。 https://www.lygfish.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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