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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咨询] 江苏7名幼儿因上课说话被老师用熨斗烫伤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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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4日下午4点,家住兴化城区的程思侠女士,前往当地板桥幼儿园接6岁的儿子小崔回家。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学还好好的儿子,脸部两侧严重受伤。“你孩子是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伤的。”老师马上解释。回家后,儿子一直呆在厕所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出受伤的真正原因。后来,儿子一名同学开口称,小崔的脸是被老师“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与小崔一同被老师烫伤的还有6名同学。该恶劣事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

孩子脸部表皮脱落,老师称“厕所滑,挤倒摔伤的”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满脸憔悴的程思侠。她告诉记者,孩子出事后,她和丈夫已经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在记者的要求下,程思侠从里间“请出”了已经两天没有上学的儿子小崔。记者看到,小崔的左右脸都有成人巴掌大的伤痕,左脸一块3厘米见方的皮肤已经完全脱落,露出里面的肉。右脸情况稍好,伤口已开始结痂,但伤痕中几条深色的血印非常醒目,看上去是被电熨斗多次触及所致。

程思侠回忆,14日下午4时许,她按例到当地板桥幼儿园接6岁的儿子小崔放学回家。当看到儿子走出幼儿园大门时,她被其受伤的面部惊呆了。“他早上还是好好的,这是怎么了?”面对她的疑问,幼儿园易老师忙接茬称,幼儿园卫生间地滑,上厕所时小朋友相互拥挤,她儿子是被人不小心挤倒摔伤的。对于老师的解释,程思侠将信将疑。

同学嘴里“套”实情:“老师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

儿子回家就躲进厕所,老师不让他说

儿子回到家后,程思侠和丈夫一起仔细端详儿子受伤的面部,发现其不但面部严重受伤,而且耳后也有明显的伤痕,完全不像摔伤所致。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儿子一回家就躲进厕所,久久不肯出来。不一会,每天到他家和儿子一起做作业的同学小戚,照例又来到他家。“你知道崔××(他儿子的名字)脸上是怎么受伤的?”程思侠问小戚。“我不说,老师不让说。”程思侠假意吓他:“你不说,以后就不准你到我家来做作业。”小戚只好怯生生地说:“他是被老师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

两侧面部受伤,孩子疼得无法入睡

后来,住在离他家不远、儿子的一位女同学告诉程思侠,当天老师上课时下面有很多同学讲话,老师就拿出电熨斗说“谁说话就烫谁”,就这样他们班上有7名同学因为讲话都被烫了。

当天晚上,他们夫妻心疼得一口饭也没有吃。晚上,吃了一点点饭的儿子上床睡觉,习惯侧着身子睡觉的他,由于面部两侧都已受伤无法侧身,加之伤口疼痛,很长时间无法入睡。看到儿子的痛苦状,夫妻俩心如刀绞。

也不知过了多久,累极了的儿子终于沉沉睡去,夫妻俩就这样坐在床上看着儿子直到天明。

烫伤孩子的老师30岁未婚

被电熨斗烫伤的孩子远远不止小崔一个,其中两名当地民警的孩子也在其中。一名民警告诉记者,他爱人发现孩子小亮(化名)脸部受伤,老师同样解释小亮是上厕所跌倒摔伤的。小潘是该班另一名受伤的孩子,其受伤部位在下巴,因被烫,目前孩子的嘴唇已经歪斜,正在发烧。

据孩子家长介绍,用电熨斗烫孩子的女老师易某,今年30岁,至今未婚。易某烫孩子脸部时,班级另外一名老师正好外出拿水,听到教室里一片哭声后,这位老师冲进教室,从易某手中夺下电熨斗。

当地政府发布会

肇事老师是“社会人员”以为电熨斗不烫了

昨晚8时,兴化市委市政府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兴化板桥幼儿园是一家私人幼儿园,其教师都是园方聘请的社会人员。易某当时所用的熨斗约有鼠标大小,是用来熨烫鞋垫的。易某将熨斗从插座上拔下一段时间后,误以为不再发烫,借此吓唬孩子,谁知最终闯了祸。

幼儿园园长表态

园方负责全部费用 带孩子去上海治疗

昨天下午,兴化板桥幼儿园园长童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易某已经被警方带走。对于记者关于易老师为何用电熨斗烫孩子的疑问,童园长表示,她也说不清楚。记者询问童园长,易老师当时所用的电熨斗从何而来,她明确表示“我们幼儿园本身没有这个东西”,并称电熨斗已被警方取走。一名家长致电本报称,昨天下午4时许,包括他在内的7名孩子家长,被集中到派出所开会,会上通知,17日上午园方将带7名被烫伤的孩子到上海接受治疗,费用全部由园方负责。

来源:扬子晚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7 14: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处女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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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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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igber 的帖子

这女的是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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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5: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社会人员,就在没有别的借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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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6: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也看过,确实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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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8: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妈的,出事了就说是社会人员。

严重的变态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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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8: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态,应该快出来砍老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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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8 15: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比烫伤幼儿更“暴力” 因上课说话就被老师用熨斗烫伤脸部,不管怎么解释,其实都是一种“幼儿园暴力”。此前,多地出现过“幼儿园暴力”现象,有教师体罚幼儿的,也有幼儿之间的伤害事件。总之,校园暴力问题已经从中小学向幼儿园下移,值得我们警惕。

明明是教师拿电熨斗烫伤孩子,却说谎称是孩子不小心摔伤的。这等于是教育孩子们如何去做一个弱者———被人伤害了还不敢说真话。我们的孩子一旦对受伤、说谎习以为常,显然是一种悲哀。

而且,说谎之人不仅仅是烫伤孩子的那个教师,当地政府似乎也在帮着说谎,其所说的“误以为电熨斗不烫了才吓唬孩子”,这句话估计连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原因很简单,误伤只能伤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一下子伤到7个孩子?难道说烫伤第一个孩子时就没有发现电熨斗的温度?难道孩子都是橡皮人?

所有的说谎行为大概都是一个目的,通过说谎来掩盖事情真相以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伤人教师说谎,目的必然是为了减轻法律对她的惩处,而如果地方政府说谎,一种可能是由于调查不彻底,另一种可能则是为了减轻这起事件的不良影响,因为教师拿发烫的电熨斗惩罚孩子,这是一个天大的丑闻,很伤面子。

电熨斗烫伤了孩子们的身体,经过治疗可以恢复,但教师教孩子说谎,该如何“治疗”呢?如果地方政府也帮着说谎,又该如何“治疗”呢?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否则,我们的孩子就有可能沦落为“说谎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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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5: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igber 的帖子

这就是某些领导的习惯!
当习惯成一种自然时,
那将不是一个幼师的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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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08: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兴化市某幼儿园的7名儿童因为上课说话被30岁未婚女幼教用熨斗将脸烫伤。30岁的未婚女幼教,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变态还是30岁尚未结婚,在这寒冷的冬天未能感受到男人的温暖,因而心态失衡,因为小孩子上课说话就做出了用电熨斗来烫脸的禽兽行为。这里所折射出的问题太多,诸如教育方式,诸如教师心态还有教育制度。
先来看教育方式问题。上幼儿园的7个小孩子,因为上课讲话而被老师用电熨斗烫脸,这里不得不说一下千百年来的一个中国教育传统问题,这里小学中学姑且不论,就说幼儿园上课要不要说话?上课能不能说话?幼儿园小朋友上课,我以为一定要说话,小孩子的天性就是天真无邪,嘻嘻闹闹,幼儿园的作用是什么?让这些小朋友能够开心的生活,能够无忧无虑的游戏,而不是传授知识,也不是灌输礼教。上课不许说话,是小学中学乃至传统文化遗留的下来的一种束缚,小学中学尚且需要改正,更何况幼儿园呢?所以,在幼儿园,就是应该说话,就是鼓励说话,而不是不许说话,这里变态的女老师以不许说话来处罚这些小朋友,只能说是老师变态。
再来看30岁未婚女教师的变态心理。30岁未婚女教师,总会给人以遐想,势必要被冠以剩女或者是老处女,但是往往这样的女人,总是有些变态,总是有些不合常理。这里唯一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情,就是兴化市官方反应还算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但是发布会的介绍,却又让我不敢苟同,发布会说:“兴化板桥幼儿园是一家私人幼儿园,其教师都是园方聘请的社会人员。易某当时所用的熨斗约有鼠标大小,是用来熨烫鞋垫的。易某将熨斗从插座上拔下一段时间后,误以为不再发烫,借此吓唬孩子,谁知最终闯了祸。”如果真是误以为不发烫,为何连续烫了7个学生还没发现,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发现了继续烫!这样的幼教,实在是变态,实在是让人发指。
最后,又不得不来谈谈幼教制度问题。教育制度,人人都想谈,人人都在谈,人人也都能谈。这里,我所忧虑的是我国当前幼教资源广泛不足,有人形容上好幼儿园比上高中还难,一个学期动辄几千的学费,又让人却步。因而,我国的学前教育制度提出了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社会力量的介入,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这本是一种进步。但是社会力量办学总会让人觉得不如公办,这所私立幼儿园的状况,就让人知晓。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停止社会力量办学的依据,最为重要的还是加强教育部门监管,关心每个教师个体的心理健康,做到公立与私立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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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08: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的是孩子妈,出于保护隐私不公布女老师照片,我猜应该是凶巴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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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2: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拘留10日,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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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3: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孩子还好些
要是女孩子在脸上留个疤,不就是毁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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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易某虽然披上了老师的外衣,但还是被闻到了一股人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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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易某虽然披上了老师的外衣,但还是被闻到了一股人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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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09: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羽轩秀雅 的帖子

咋不给她增加个虐童罪的,就是简单的故意伤害处理也没有这么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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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16: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羽轩秀雅 的帖子

500块够做啥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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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2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烫伤一个也许可以这样处罚,7个至少要拘役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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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8: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肉出来,我给丫免费二斤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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