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防疫员登记在册,实际只有1人上班,而工资却都被兽医站站长“代领”——
如此“代领”,实是贪污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王宇 丁宇磊
方同亮接受审判
本应发放给村级防疫员的工资,却成了方同亮眼中的“唐僧肉”。为此,他不惜伪造材料,虚报防疫员名单,套取钱款为自己所用。
实名举报,直指兽医站长
2014年2月,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称自己等4人被聘为村级防疫员(以下简称防疫员)多年,没领到一分钱工资,所有的工资全被耿车镇兽医站站长方同亮截留,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对此进行调查,严惩方同亮的贪腐行为。
由于举报信中提供的线索相当清楚,该院立即立案调查,将侦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联系走访举报人掌握更多线索,另一路前往区兽医站,调查了解防疫员的聘用情况。
举报人之一的李俊明告诉侦查人员,之前并不知道自己被聘为防疫员的事情,直到2013年底,与其他乡镇防疫员聊天的时候才得知,自己与另外三个人被聘为防疫员,每月工资300元。但另外三个人也都不知自己已被聘为防疫员,也都没有领到任何工资。向区兽医站查询之后得知每次的工资都是由方同亮统一领取。
随后,侦查人员又一一走访了另外三名举报人叶斌、蔡晓华与郭卫,三人所说的情况与李俊明所说的基本一致。
与此同时,前往区兽医站的侦查人员也查清了防疫员聘用的相关情况。2008年9月,区兽医站根据各乡镇兽医站辖区内的畜禽饲养数量和防疫工作任务分配防疫员名额,组建村级防疫队伍,具体名单由乡镇兽医站推荐,由区兽医站审核批准、聘用考核,人均工资300元/月。防疫员工资由各乡镇兽医站站长到区兽医站签字统一领取,之后逐一下发给防疫员,再将签有领取人姓名的明细表交到区兽医站备案。还发现耿车镇兽医站除李俊明等4人外,还有一名防疫员叫王万桂,共有5名防疫员。
多方调查,案件初现端倪
经过研究,侦查人员决定调取区兽医站防疫员工资发放总表与耿车镇兽医站防疫员工资发放明细表,进一步核实工资发放情况。但由于区兽医站办公地点搬迁,防疫员工资发放总表丢失,而耿车镇兽医站也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将防疫员工资发放明细表上交到区兽医站备案,所以能调取的明细表也只是一小部分。
“没有工资发放总表就不能证明耿车镇兽医站防疫员的工资是由方同亮领取的,更不能证明他到底领了多少工资,到底该怎么办呢?”突然,侦查人员想到:区兽医站的每笔财务支出都需要到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报账,那里应该会有防疫员工资发放总表的报账文件。
侦查人员随即赶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由于国库支付中心的账目需要定期储存到区档案馆,该中心只能查询区兽医站2009年以来的账目凭证。于是,侦查人员再次兵分两路,一路在国库支付中心查找区兽医站2009年以来的账目凭证,另一路前往区档案局查找区兽医站2008年9月至12月的账目凭证。最终,侦查人员调取到了防疫员工资发放总表,上面显示耿车镇兽医站防疫员工资的领取人签名全部都是方同亮。
经核对统计,方同亮一共代领防疫员工资7.56万元。不久,关于耿车镇兽医站防疫员工资发放明细表上领取人签名的鉴定结果也出来了:调取到的几张明细表上的领取人签名全部系方同亮伪造。
攻破同盟,查出事实真相
当侦查人员准备正面接触方同亮的时候,方同亮却主动找到了镇里的领导,称自己是清白的,并拿出了数张有李俊明等人签名的耿车镇兽医站防疫员工资发放明细表。
得知这一消息后,侦查人员立即对方同亮出示的防疫员工资发放明细表进行核对,结果发现上面的签名全部是真的,而签字的日期也都与方同亮之前从区兽医站领取工资的日期相接近。侦查人员随后找到李俊明等4人进行核实,结果4人口径一致,都称自己的工资其实已经拿到,举报方同亮只是个误会。
“既然工资已经发放到防疫员手中,那为什么方同亮还要伪造防疫员签名,而不是直接将真的工资发放明细表交到区防疫站备案?这其中一定有蹊跷,会不会是方同亮得知自己被举报,才将钱发放到防疫员手中的呢?”侦查人员大胆推测。
侦查人员再次前往耿车镇寻找知情人了解情况,李俊明等4人以前是耿车镇兽医站的临时工作人员,但2008年以后全部离岗,再也没参与过该站的公共防疫工作,该站虽然登记有5名防疫员,但实际上只有王万桂一人上班。结合之前了解的情况,侦查人员推断,方同亮极有可能是将李俊明等4人虚报为防疫员,从中套取工资。
侦查人员再次找到李俊明等4人,对他们晓之以理,最终,李俊明等4人交代了实情。原来,2014年3月,方同亮找到李俊明等4人,将之前截留的工资如数还给他们,并让他们分别在数张工资发放明细表上签字。同时,要求他们对外统一口径,说举报是个误会。看在大家都是熟人的面子上,而且也拿到了相应的工资,李俊明等人在接受侦查人员第二次询问时,就改变了之前的说法。
获取李俊明等4人的证言之后,侦查人员传唤了方同亮。面对确凿的证据,方同亮如实交代了自己虚报防疫员名单,套取工资的全部过程。2008年9月组建村级防疫队伍时,区兽医站分配给耿车镇兽医站4个名额。方同亮认为防疫工作量少,不需要这4个名额也能完成工作任务,所以不如虚报几人,弄点钱花。于是,他就把李俊明、王万桂、郭卫、蔡晓华等4人推荐到了区兽医站,最终都被确定为防疫员。但实际上,除王万桂外,郭卫、蔡晓华、李俊明三人都不知道自己是防疫员,也没参与过防疫工作。方同亮每次领到防疫员工资后,也没有给郭卫、蔡晓华、李俊明。即使是真正上班的王万桂,方同亮也并没有告诉他防疫员工资实际有多少,只是每年给他1000元钱的工资。2009年9月,方同亮又向区兽医站申请,将叶斌增加为防疫员,同样没有通知叶斌,也没有将工资发给他。5年多来,方同亮共套取防疫员工资7.56万元。
7月30日,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方同亮涉嫌贪污一案,宿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殷勇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当庭以贪污罪判处方同亮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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