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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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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14: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的一封信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1-30 14:14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连云港赣榆

  咨询求助: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08

  年初,连云港市赣榆县邮政局强行辞退赣榆县四位投递员:

  石桥镇投递员李宜达,

  1983

  年—

  2008

  年在石桥镇邮政局从事

  25

  年投递工作,被辞退时

  51

  岁。

  马站镇投递员姜启河、

  1976

  年—

  2008

  年在马站镇邮政局从事

  32

  年投递工作,被辞退时

  55

  岁。

  海头镇投递员崔维民、

  1983

  年—

  2008

  年在海头镇邮政局从事

  25

  年投递工作,被辞退时

  50

  岁。

  青口镇投递员韩守民 、

  1993

  年—

  2008

  年在青口镇邮政局从事

  15

  年投递工作,被辞退时

  52

  岁。

  以上四位投递员,在职期间从未间断过投递工作,工作中也从未出现任何过错,直至

  2007

  年

  12

  月赣榆县邮政局要求四位投递员更改姓名、年龄,这样才能继续从事投递工作,由于无法更改姓名、年龄,赣榆县邮政局以年龄大为借口停发四位投递员工资并强制辞退。

  2007

  年

  12

  月,赣榆县邮政局出具一份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

  ,要求四位投递员签下,从此解除劳动关系,赣榆县邮政局局长崔久密和汪长春主任称必须签下仲裁协议书,如若不签下仲裁调解书,不给补偿金,不补买养老保险(在职期间从未给四位投递员买过任何保险),将直接辞退,分文不给!在赣榆县邮政局威逼下,四位投递员不得不签下劳动仲裁书,签字时赣榆县邮政局局长崔久密和主任汪长春承诺四位投递员至

  55

  岁时将享受退休待遇,可是至今赣榆县邮政局并未兑现此承诺

  。

  最后赣榆县邮政局只给我们买了

  1995

  年至

  2007

  年的养老保险,给了四位投递员

  2

  万左右的补偿金!!

  12

  年养老保险金、两万块钱经济补偿金!

  这就是我们四位投递员工作二三十年的最后报酬!?我们想问问赣榆县邮政局,未到退休年龄、工作中更没有任何过错,赣榆县邮政局为何将我们辞退?

  ?

  难道年龄大也是你们辞退员工的正当理由??难道中国邮政有政策规定超过

  50

  岁的员工就得享受这被辞退的待遇吗!!抑或是劳动法规中有这法律条款??

  我们还想问问赣榆县邮政局,我们四位投递员真的是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吗??从事了二三十年的工作,我们会自愿解除??签下劳动仲裁后我们四位投递员一直都在要求赣榆县邮政局补交我们的养老保险,要求赣榆县邮政局兑现

  55

  岁享受退休待遇的承诺,是的,法律规定

  60

  岁退休,那我们

  60

  岁之前的生活,谁来保障我们??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双方自愿,如果赣榆县邮政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不强制辞退我们,我们现在一定还在投递岗位上,请问赣榆县邮政局,你们有遵循劳动法规吗??

  都说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制社会中我们四位投递员未缴齐的养老保险,我们的经济补偿金,失业后至退休前的生活保障,给我们

  55

  岁的退休承诺!谁来给我们兑现?

  ?

  赣榆县邮政局的作为合法吗??谁能保障我们四位投递员的合法权益??

  李宜达

  13961311536

  姜启河

  13815684658

  韩守民

  15380693968

  崔维民

  13775581444

  (其子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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