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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述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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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12: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海口市原计划统计局调动在编职工李海波,自原单位于1990年未安排工作至今,已有21年时间。后因统计局与发改委分开,导致本人工作得不到落实,而其本人档案仍留在海口市发改委。

  

  在2011年5月17日海口市委、市政府开展大接访活动中,本人有幸得到市委书记陈辞的接访。在接访期间,本人向陈书记陈述了多年来未得到解决的工作问题,并且呈献海口市人劳局98号文,陈书记翻阅后,还关切地问我:“还能开车吗?”我说:“能,这几年也有开。”

  

  得到本人的肯定回答之后,陈书记当即指示市委林北川秘书长落实本人在海口市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尽快在一个星期之内解决本人的工作问题,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后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政府办公厅冯玉英秘书长关于李海波同志职工身份问题的做出了复函证明,证实我本人是经过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市统计局当司机,属于正式职工.

  

  然而,半年过去了,带着市委书记对我的工作能力的肯定,带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本人多次向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求落实本人工作上的问题。该单位答复称:不能落实上岗问题,只能协助本人办理五项保险(即只在相关证明上盖章),五项保险的实际费用需由本人自缴。

  

  难道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当“儿戏”?还是难道市委市政府领导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只是“走过场”?

  

  在当今和谐社会中,“为人民服务”为其根本宗旨的政府职能之所在,然而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对98号[劳发文]视而不见,对关于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海人社函[2011]453文件犹如废纸一张吗?违背了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其行政不作为是“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的重型炸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噪音,故企盼尽快地予以终结,“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申述人:李先生

  

  2011年10月14日

  

  

  附件:1.(国际旅游商报到该消息)

  

  2.相关人事证明文件

  

  3.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李海波同志职工身份问题的函海人社函[2011]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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