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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京口公安公车撞人后为何能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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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4: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镇江京口公安公车撞人后为何能逍遥法外?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1-06 13:32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镇江京口

  投诉报料:

  2011年5月12日,蒋信平在驾驶苏LJ1059小型普通客车沿谏辛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我弟弟纪顺发发生碰撞,致纪顺发身体受伤,电动车损坏,事发后纪顺发即被送往医院检查。经检查发现以下伤害,枕骨骨折、双侧额部硬膜下积液,左膝部软组织损伤。伤者在手术住院治疗18天后仍未治愈的情况下,却被迫停了伙食强行出院。

  根据相关法律,该事故肇事者应负主责,但就这样一个权责清晰的普通交通事故(有华诚新村目击者作证),处理过程却变得很是离奇,发展到现在变成了一个悬案,不得解决。事发后,肇事者称车子是和别人借的,不好交代,需要先把车子取走,反正知道车牌,有事好协商解决。纪顺发生性老实,听信了他的话。后来,交通大队在事发一个多月后才将事故认定书发出,然后我们就找不到车主了。多次找到交警大队,但对方不管如何就是不肯说出苏LJ1059的车主是谁。

  事到如今,纪顺发无业在家已达17个月,无生活来源过得很不好。2012年3月纪顺发方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律师接案后依例向法院起诉,并提交了证据申请调查,鉴定伤残,三期申请。但法院认为缺少车主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予立案,不接受律师法院调查证据的申请。随后律师到京口交警支队调取本次事故的卷宗,发现在交警支队保存的卷宗中没有关于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记录,仅有肇事者蒋信平的信息。自此,案件调查再也无法取得进展。之后律师与蒋信平联系希望其能够提供车主与保险的信息,蒋信平拖延很久后终于提供了车辆的保单复印件,事件发展到此已经到了2012年8月。通过保单,我们得知车牌苏LJ1059是属于镇江公安局京口区分局所有。随后,律师组织材料向法院起诉,但到目前为止未得到任何回应,法院对我们爱理不理。

  这只是老百姓身上发生的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按照正常程序,解决绝非难事。可不知为何,这起事故拖了8月之久还不能得以解决。如果这程序当中有任何不当之处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向受害人提出,让其改正,从而能顺利维护自身权益。可现在事情胶着不前,让我们很是忧心是否因为事故车辆涉及到京口公安局才会如此难以解决。现在还只是一辆公安局的公车撞了人就如此难为,如果要是公安局的人开了公车撞人是否会倒打百姓一耙。。。

  现在,纪顺发除了身体残疾,精神也很是恍惚,女儿更是日子过不下去离家出走,让亲戚朋友很是担心会出更多不好的事情。十八大顺利召开后,我们百姓更有了盼头。作为一名镇江的普通老百姓,我们更衷心希望镇江的有关部门能够就此事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让纪顺发的日子得以恢复正常,能够过个好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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