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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月安街业主违章搭建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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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月安街业主违章搭建无人管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5-07 20:15

  类别:房产装修

  区域:南京建邺

  投诉报料:

  我是建邺区月安街50号二栋业主,楼下 1901业主(女的姓顾,男的姓汪)于2011年10月6日(此时间经物业伏主管在本人查问时证实)私自违法搭建阳光房,约7-8平方米。 本人于11月13日上午发现(因未入住,在返修封闭阳台时才发现)后立即于8:59和9:12分别致电物业及经理凌杰(之前于7月7日上午10:58曾预先致电凌杰,告知楼下有私自违法搭建阳光房倾向,本人坚决反对,凌杰承诺高度关注并坚决阻止),凌:会找1901整改解决。并又赴物业与方之华主管交渋,方说:1901违法搭建时物业有阻止,其谎称是封闭阳台;有举报,城管不管。(后经核实城管第一时间未接到任何举报)

  11月14日上午,本人向建邺区城管举报,城管执法大队张主任回电:会到场找物业一道处理解决。

  11月16日10:01,书面致电物业凌杰,通话34分54秒,要求其履行职责,依法解决1901私自违法搭建阳光房问题,凌杰承认:1901违反物管规定,可以发整改通知,但不会去起诉;你已向城管举报,让他们执法解决;凌又称:1901有“书面”谎称是我鼓动其违法搭建,是我同意1901违法搭建的;并拒绝书面提供物业阻止1901违建过程,及1901的所谓“书面”说明。本人要求物业履行职责,承担整改及限期元旦前拆除1901违法搭建阳光房的责任。

  11月30日,城管执法大队张主任到现场,照像取证,并与本人一同去物业,凌杰伏主管都在,张主任明确1901搭建的阳光房系违章建筑,由物业负责送达“限期撤除通知书”给1901。

  12月3日下午,城管执法大队张主任约1901面谈,责令其自拆,顾及其弟到场。(本人不同意与1901协商扯皮,坚决要求其拆除)

  1月10日,面见城管执法大队张主任,他说:已取证,责令其自拆;1901和物业不配合,楼层高,需综合多部门配合,费用没人给,再等等。

  1月11日,分别与兴隆街道“综治办”和片警刘警官联系,均指此事应继续找城管执法大队解决,并可以向政府“12345”反映。(29969接听)

  1月17日,兴隆街道建邺区城管科工作人员宋先生下午到现场,照像取证。

  2月21日上午,兴隆街道城管科陈科长,宋先生与城管执法大队张主任又看现场,本人重申不同意与1901协商扯皮,坚决要求其拆除。陈:建邺区违建很多,楼高拆除有困难。已启动拆违程序,还要请示。

  3月20日,10:58与兴隆街道城管科宋先生通话17分59秒,宋(无视本人再次表示同意配合:可从2001室内借道实施拆除,)依旧推诿:安全无法保障,东西掉下去人掉下去怎么办,不具备拆除条件。可以找建邺区城管局,监察科和执法局。2012年新出台“行政强制拆迁法”,要走程序需几个月。

  3月30日,与城管执法大队张主任通话,张:程序已走完,需组织协调,可与宋再沟通。与宋通话,宋称:3月29日刚上交报告,拆违有困难。

  4月21日,“12345”回复建邺区政府回复:1901违建现不具备高空拆除条件;只能向市纪委12388反映。

  4月23日,与城管执法大队张主任通话,张:已有单子下来,下周一会有结果。

  5月3日,与城管执法大队张主任通话,张:上面说拆违有困难,要做工作让1901自拆。

  5月3日,向12388市纪委(自动转接信访办金主任)反映:金:可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送市信访办。

  注:1901私自违法搭建阳光房问题已拖延近7个月,本人与物业交涉三次,去城管及陪看现场四次,向政府12345反映五次,已打电话达81次,(均有记录)给本人带来无尽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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