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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赣榆多名干部涉嫌参股房地产获利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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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赣榆多名干部涉嫌参股房地产获利百万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11-18 11:37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连云港赣榆

  投诉报料:

  几十亩土地被村支书廉价变卖,随后多名领导干部介入参股。最终官商勾结。一宗50亩的土地几经勾结被圈占。然而几年后,该宗土地翻了十倍,多名领导干部分别非法所得达数百万元。其间,国土建管,政府纪委对此视为不见,数千万集体财产落入落入腐败分子的虎口。

  2005年,江苏省赣榆县赣马镇陈高村陈兆平以投资建厂(赣榆县苏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江公司’】,签订协议时还没有注册该企业)为名,在赣马镇大高巅村西(204国道边)征地30多亩,与大高巅村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协议称,苏江公司补偿每亩4万元,开工前一次性支付给大高巅村;苏江公司投产后每亩按照每年不低于4万元的税收任务。之后协议被变更成每亩补偿5万元,每亩每年不低于3万元税收任务。

  2006年7月23号,赣榆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赣国土资罚告字(2006)第53号《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告知书》:苏江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赣马镇大高巅村集体土地24400平方米(36.6亩),{其中建设预留地为12220平方米(18.33亩),基本农田为12180平方米(18.27亩)}建设厂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9条的规定,赣榆县国土资源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对苏江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36660元整。

  然而,非但苏江公司竟然纹丝未动,苏江公司又私自扩占大高巅村集体土地,直至今日苏江公司非法占用大高巅村集体土地50亩。并且苏江公司自建厂以来至今没有生产,成了名副其实的皮包公司,5年来没有向村里缴纳一分钱税收。建厂为虚,圈地为实。

  苏江公司的违法用地、违章建设为何没有被查处和拆除,反而违法行为继续扩张。这得益于当时陈兆平将该宗土地以参股方式行贿给时任赣马镇党委副书记董自江(现任赣榆县城管局副局长)、赣榆县公安局副局长周相体、时任大高巅村支部书记周开体(周相体胞弟)。获得股份的领导便利用职务之便将合同再次变更,将原来的每年每亩3万元税收任务改成3元。

  不仅如此,赣马镇个别领导干部、包括县里掌握职权的干部毫不例外同样在其他村或县城周边,利用同样的手段圈占土地,甚至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千万富翁,并不是神话。

  今年,现任赣马镇党委副书记万绪斌再次牵头,将此宗土地介绍变卖给赣榆某房地产商(多人合伙,其中一人为获刑出狱的前赣榆县公安局领导),地价达1200万元之巨,是2005年陈兆平买地时的近10倍。城管局副局长董自江、公安局副局长周相体、原大高巅村支部书记周开体等直接获利数百万元。

  不久前,赣马镇党委政府又利用掌控赣马镇焦湾村村委会公章之便,私自将焦湾村村委会东25亩土地再次卖给“圈地大王”陈兆平,每亩5万元,共计125万元全部归赣马镇党委政府所有,焦湾村村干部以及老百姓对此全然不知,就连分管该村的王副镇长都一无所知。勾当曝光后,焦湾村负责人几度欲辞职。

  为何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圈占土地,在赣榆县得不到制止,却愈演愈烈。非法圈占土地,违法建设,国土建管部门熟视无睹,也没有任何人被问责。中央以及国土部门一再强调对不符合规定要求、违法违规用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然而中央的紧急通知到了赣榆就成了耳旁风一样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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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8 20: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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